人民公社的影响?

农村人民公社是在先进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基础上形成的劳动人民集体所有的经济组织。成立初期,生产资料实行单一公社所有制,分配上实行工资制和供应制相结合,自留地被取消,减少了社员家庭的副业,挫伤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影响了农村生产力的发展。是建国后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教训。存在管理过于集中、管理模式过于单一、分配上平均主义等不足。同时,农村人民公社一直实行“政社合一”的体制。即基层政权机关(乡镇人民委员会)和集体经济组织领导机关(社会管理委员会)合二为一,统一管理乡镇和全社会的各种事务,增加了管理成本,降低了人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从更深层次来说,人民公社做了一次探索,这是植根于当时的国际国内环境(建国之初,需要迅速提高生产力,集中人民的力量来应对当时复杂的国际国内环境),但并没有把预想的成果发挥得那么好,难免会带来一些弊端。

总之,缺点是不符合生产力,违背社会发展规律,严重挫伤农民生产积极性,严重影响农业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下降,国民经济发展水平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