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原区的历史演变
秦时境内属九原郡管辖,辖九原郡(今麻吉古城遗址)。九原县的管辖范围相当于巴彦淖尔盟的何琳县和五原县,伊克昭盟的达拉特旗和金航旗,包头市的九原区。
西汉元朔二年(公元前127年),该地区属婺源县管辖,是婺源县的政治经济中心。此前,该地区曾归匈奴管辖。
元朔二年,汉朝派卫青、李恩出云中郡(托克托县北部古城)讨伐匈奴,“集河南之地,设朔方郡、婺源郡”。婺源县辖16县。其中有41个县在九原区。九原县治县,在麻吉这座古城里;婺源县,即现在的哈德门古城;固阳县,今古城湾古城;临沃县,遗址不详。
到了新年(8123年),婺源县改为投降县,地区归投降县管辖。九原县是成平县,婺源县是灌河亭,固阳县是谷音县,灵沃县是真武县。
东汉建武元年至建安二十年(25-215),该地区仍属婺源县管辖。建安二十年至建安二十四年(215-219),该地区属新兴郡管辖。
汉献帝建安二十年(215),东汉政府“省云中、定襄、婺源、朔方四郡,各郡设郡领其民,为新县,属一州。”东汉初,建武五年至十六年(29-40年),该地区曾一度处于房鹿割据政权的控制之下。房鹿,宁夏同心县人,自称是汉武帝的曾孙。建武五年,分婺源、云中、朔方、定襄、雁门五郡,皆为九原郡。建武十六年降汉。
三国时期,地区没有建立建制。220年,鲜卑拓跋部在首领李玮的带领下居住在九原地区。
西晋时,境内是鲜卑人的牧场。
东晋时,鲜卑人两次建国。咸康四年至太原元年(338-376年),拓跋扈首领施一坚建立代国(管辖区域相当于现在的内蒙古中部、山西北部),作为代国的一部分。东晋太原十一年(386年),鲜卑拓跋建立北魏,定都乐圣(今呼和浩特和林格尔县北土城子),该地区成为北魏管辖区。延河初年(432年),拓跋焘为防软入侵,在阴山设六镇,辖区位于六镇之一的怀朔镇以南。郑光五年(524),怀朔镇改朔州,地区属朔州管辖。
隋朝,开皇元年至五年(581-585),该地区属隋朝婺源县管辖。此后,该地区一直是吐蕃的牧场,直到唐景隆二年(708年)。120多年来,这片区域呈现出“人羊马,遍谷”的景象。
后归丰州中受降城(今敖套窑子古城)管辖。景隆二年,唐朝北军总经理张仁元“在河北建三座受降城,两端相对应,以断南下之路”。受降城在九原区境内。其间,开元十年至天宝八年(723-750),安北都护府位于中水城。
宋朝大部分领土归西夏管辖(1032-1227)。西夏与辽的国界线遗址在今沙尔沁村以东。
元代,该地区属大同道云内府管辖。云内地区农业和陶瓷业发达。元代诗人刘曾有一首描写云内府风光的诗:“出了边关,水往西流,路从粮厚。”
明代洪武五年至宣德十年(1368-1435),该地区属明洞圣威管辖。宣德十年后,直到明朝,该地区是蒙古土默特部的牧场。
清代境内隶属土默特右翼旗、乌拉特前旗、乌拉特中旗、乌拉特后旗管辖。同时,该地区被归化城(今呼和浩特市老城区)、萨拉齐会馆和五元会馆所控制。中国存在“一地两治”、“蒙汉分治”的格局。
清朝时属兴盛镇乌拉特后旗(东巩旗)管辖。今新城、麻吉归乌拉特中旗(仲公旗)管理;如今,哈耶胡同、哈耶脑包、哈林格尔等乡镇归乌拉特前旗(西工旗)管理;今天,古城湾、沙尔沁、沙木加等乡镇是土默特右旗所在地。雍正元年(1723),国内有关汉人的事务由总监同知(正五品)管辖,乾隆四年(1739),由萨拉齐助理法官童(正六品)管理。乾隆二十五年(1760),属萨拉齐议会管辖。光绪十年(1884),议事厅更名为富民议事厅。
光绪二十九年(1903)增设婺源富民议事堂,为促进繁荣发展,设立婺源堂,包头镇(今东河区)。萨拉齐和五元堂以东河区西脑包大召包为界。此后,境内西部汉人事务改由婺源抚民会管辖。
1912—1923(民国元年至民国12),疆域仍沿袭清朝的建制,无大的变动,但改厅为县,设巡抚,废同知;土默特旗改为总经理(任命),乌拉特旗仍有扎萨克(世袭)。当时东部地区由土默特右旗和萨拉齐县管辖,中西部地区由三工旗和五原县管辖。婺源、萨拉齐于1914年(民国3年)前划归山西省,后归绥远特别行政区管辖(民国17年绥远特别行政区改称绥远省)。
1923-1926(从12到15),大部分领土归包头行署管辖,东部仍由萨拉齐县控制。65438+2002年3月,平绥铁路在萨拉齐县包头镇通车,包头镇与萨拉齐县分治。对萨拉齐县磴口以西、五原县西山嘴以东的包头行署的设置进行了分析。
1926 1至1937 12(15 1至26 12),大部分地区由包头县控制,最东部仍属萨拉齐县管辖。
8月1945日至2月1946日(8月34日-35日),该区属包头市委、萨拉齐县管辖。
2月1946至2月1949(民国2月35日至民国2月38日),辖区为包头市、包头县、萨拉齐县。1946年(民国35年),绥远省政府撤销包头市委,分别设立包头市和包头县。1947年2月(民国2月36日)包头市与包头县合署办公,市长兼任县长。
新中国成立后,1950年3月25日至1953年6月5日,仍沿用中华民国成立时期,疆域由包头市、包头县、萨拉齐县管辖。
1953 10.5,区属包头市人民政府郊区临时工作委员会管辖,系统在全国单独建立。
1953年,绥远省人民政府撤销包头县建制,成立包头市人民政府郊区临时工作委员会,简称“临时工委”,是包头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1954年5月,临时工委撤销,成立包头市人民政府郊区工委,仍为派出机构。
1960年4月至1963年5月包头市郊区建制撤销,辖区为昆都仑区、青山区、东河区、石拐矿区。
5月1963,1,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委员会批准,恢复包头市郊区建制。1963年5月1包头郊区人民委员会成立;1968年2月更名为包头市郊区革命委员会;1980 1更名为包头市郊区人民政府。
1998,郊区有两个乡(河东乡、国庆乡)和十九个行政村,分属东河区、石拐区、青山区、昆区,总面积500多平方公里。
8月1999,10,民政部批复(民发[1999]22号)将包头市郊区更名为九原区。
2000年,九原区辖4镇9乡,1苏木。
2002年,九原区辖5镇5乡1苏木:沙河、沙木加、盛兴、麻吉、哈耶胡同、沙尔沁、古城湾、新城、哈林格尔、哈耶脑包、红旗农场。
2007年,九原区辖7镇3乡1苏木:沙河、沙木加、盛兴、麻吉、新城、哈林格尔、哈耶胡同、沙尔沁、古城湾、哈耶脑包、阿嘎如泰苏木。
2008年6月,包头市制定了行政区划调整方案:对九原区沙尔沁镇全系统进行了划界,对兴盛镇所属的29个村、麻吉所属的5个村、哈耶胡同镇所属的15个村、阿嘎如台苏木所属的1个村进行了划界。区划后,九原区总面积由1858平方公里缩小到734平方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