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书中有哪些细节是极其恐怖的?

答案转自知乎,仅供参考。

中国历史上最恐怖的细节之一就是“两条腿的羊”。

两足羊不是指羊,而是指作为食物食用的人,在古代很多地方都有记载。尤其是在战火纷飞的古代,人民处于水深火热之中,不得不做饭吃人。指的是被当食物吃的人。乱世,很多犯人会被当饭吃,很多女人更惨,被强奸后会被吃掉。

宋代庄绰《鸡肋》中,“老瘦之人谓之“闲火”,缺爱之女谓之“不羡羊”,孩子谓之“腐骨”,眼谓之“两足之羊”。

李明时珍《本草纲目·人》:“古今乱兵吃人肉,谓之思肉,或谓之两足羊。这是一个没有人性的小偷,光惩罚他是不够的。”

鲁迅《准言情抄靶》:“黄巢造反,以民为食,但说他吃人是不对的。他吃的东西叫‘两条腿的羊’。”

同类相食

石嘴吃比丘尼。

《晋书·石虎传》:(石头记)共100笔,贾已荒淫糜烂,骄横无情,或徘徊于田间,或吊于斗中,或夜出朝臣家,与妻妾通奸。用美色和美貌点缀宫人的,一律斩首,血洗,装盘,交给* * *看。此外,僧侣中那些有魅力的人,不是被侮辱,被杀,就是和牛羊肉一起煮着吃,还分左右,以知其味。

注:比丘尼是尼姑。

黄巢军粮俘虏。

《旧唐书》(150卷)记载,诺宗和三年,黄巢、秦宗权联军攻打周琛。黄巢的军队包围了周琛300多天。这期间关东土地荒芜,人民饿得站不起来。黄巢的军队把抓来的俘虏当食物,一天就杀了几百人。史书中提到:“贼多磨,数百巨,人生而碎,共食。”“莫切”是黄巢军的军粮补给站。

《旧唐书卷150》原文:贼围陈郡三百日,关东尚处于无耕之年,民饥靠墙,贼捉民食,日杀千。贼多磨,数百巨,人在臼中生,同食。如果有毒。

历史记录

记录原文

宋代诗人庄绰在《红烧鸡肋》中写道:“自靖康丙午五年(公元1126),金帝大乱。那六七年,山东、靖西、淮南的路,千里之外,人肉的价格都没有,比狗还低。范文曾在邓州,领忠臣,绍兴丑时渡海至钱塘,犹有坚持饮食之人。老瘦子称之为爱惜火,小爱女名为汤羊,子称之为骨腐:亦为两足羊。”

元末陶写《南村辍耕录》曰:“天下之兵在阴,而怀右之兵嗜食人肉,以小儿为先,……或令其坐于两缸之间,迫其外用火。或者放在铁架上烤。或者绑住他们的手脚,先用滚烫的汤浇上,但用竹笤帚刷掉苦味的皮。或者放在袋子里放在巨锅里煮。或者男的停腿,女的剜胸,残忍到无话可说。”人肉说‘我要肉’,吃了让人想吃。

纪晓岚《岳薇草堂笔记》第二卷记载了在滦阳的暑假。

京城西有几座荒坟,会平。数小时后,老仆指出:对,就是周的子孙,一恩三代。盖前明朝崇祯末年,河南山东发生旱蝗,草根树皮全尽,人作粮。官员可以禁止妇女儿童,他们被称为植物人。屠夫买下它,就像买羊一样。周家的祖宗从东昌贩回来吃午饭。屠夫说,请少等。看到那两个女人拖进厨房,我就喊,呆久了,可以先抽个蹄子。我冲出去的时候听到了长号声,然后一个女的右臂已经断了,翻在地上。一个女人颤抖着,脸色苍白。她见到周就哭,求快死,求救命。周伤心欲绝,为此付出了代价。没有生理,急得直刺其心而死;我一把她带回家,因为她没有孩子,就把她收为妾,生了一个男的,右臂红绫,腋下裹着肩胛骨,像个断臂的女人。到了第三代以后,就独一无二了。都说周本无子,这三世是善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