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罗马文明的历史资料,如度量衡、法律、历法、政体结构等。
罗马创造的度量衡系统不仅仅在意大利使用,而是遍布整个帝国的疆域。在这种制度下,人们制造了120公里长的网。统一的度量衡不仅促进了货物的运输和推广,也促进了人才和思维方式的交流。
在古罗马,当军队以“罗马式”行进时,朱利叶斯·凯撒走了2000步。后来被英国人采用,这就是“英里”。
法律:
指的是罗马共和国末期到公元3世纪法理学的伟大成就,以及3世纪末到6世纪法学家的法典化。
罗马古典法学,从晚期到公元3世纪的罗马法学..罗马的第一部成文法律《十二铜表法》(见罗马法)原本很简单。它颁布于公元前5世纪中叶,颁布后不久即被销毁,剩下的部分不完整。从公元前3世纪开始,罗马的疆域逐渐扩大,与希腊、埃及等国交往频繁,各民族杂居,产生了许多有待解决的法律问题。起初,宗教、天文、法律的知识和解决法律问题的权威被贵族中的僧侣垄断。公元前254年,平民中的僧侣戈伦卡将所有相关文件公之于众,并公开解释法律,因此学习法律的人不仅限于僧侣。由于法律研究者越来越多,受希腊哲学、艺术和科学的影响,法律的解释也突破了原来那种拘泥于文字而忽视理论的局面。有的法学家还把法律问题及其答案编成书,也从个别问题中总结出一般规律。到了* * *年底和最后一年,甚至有人把这些规则以格言警句的形式编辑成了一本书。遇到法律没有规定的问题,就按照书中的规则解决,从而使罗马法学得到发展。
奥古斯都统治时期(公元前27年-公元14年),M.A .拉贝奥(约公元前50年-公元20年)和G.A .卡皮托(?~公元22年)这两位大法学家相互争论,形成两派。拉贝博学多才,政治上坚持* * *和政权,主张法律革新,担任过知府。但他并没有接受奥古斯都统治罗马的重要职位,常年从事教学和写作。他死后,他的著作,包括《十二铜表法札记》,多达400卷。查士丁尼当政时,于公元533年编纂了《论文集》,引用了许多参考文献。拉贝奥的反对者卡皮托支持帝国政府,在法律领域的影响力不如拉贝奥。拉贝奥的师傅主要有普罗库卢斯,而卡皮托有他的师傅m .萨宾(?~公元64年)。双方各执一词,争论激烈。所以后人用普罗库卢斯和萨宾的对立来代替原来的拉贝奥和卡比多。20世纪初,P.J .凯尔苏斯(约公元67 ~ 130年)是普罗库卢斯的主要继承者,S. Julianus等人是萨宾的主要继承者。当时两派已经逐渐趋于和谐,然后S. Pompinius(?~约161)和盖乌斯两位大学者,后者自称属于萨宾派,身世不详。他们对罗马法理学做出了重要贡献,尤其是盖尤斯的《法律的阶梯》,长期以来被作为法学学生的教材。查士丁尼在公元533年完成了《法律之梯》,这是根据他的原著写成的。这本书的手稿是德国历史学家B.G .尼布尔(1776 ~ 1831)于1816年在意大利维罗纳图书馆发现的。
法学家的回答是从公元前27年帝国政府开始到戴克里先统治时期(284 ~ 305),是罗马法的发展时期。这一时期,法学家的解答成为当时罗马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学家的活动有四项:编纂、办案、答辩和写作,其中对罗马法最重要的贡献是答辩和写作。法学家解决问题的* * *原则是:每当用同样的方法解决问题不公平时,就会从旧方法解决问题的基本原则中推导出新的具体方法。但历代皇帝对法学家的回答一直采取限制的态度。首先,奥古斯都对法学家的回答进行了限制,规定了所谓的回答特权,即享有这种特权的法学家的回答具有法律效力。后来的皇帝都遵循这种方法。哈德良皇帝(在位117 ~ 138)规定,法学家对同一问题的回答只有内容一致才具有法律效力。如果不一致,法官可以决定是否使用。
公元426年由五位大法学家颁布并在东西罗马帝国生效的《引进法》正式承认了盖尤斯、j .保罗(?~约222)、D. Urbian(约170 ~ 228)、A. Papinian(约150 ~ 212)和H. Modestinus(?~约244)五大法学家的回答具有法律效力;还规定凡无明文规定的法律问题,一律按五大法学家的回答解决;如果他们的答案不一致,那就看多数人;当数字相同时,以帕皮尼安的解释为准。
罗马法可分为民法和民法。民法适用于罗马公民,民法适用于非罗马公民之间或他们与罗马公民之间的关系。在五大法学家中,帕皮尼·安和莫德斯丁努斯以及另一位法学家乌·马塞勒斯(?~约166)也促成了民法与民法矛盾的调和。
在法学理论方面,早在1 ~ 2世纪,在希腊哲学和自然法的影响下,普罗库卢斯学派的凯尔苏斯就给法律下了定义:“法律是决定善和公平的艺术。”这一争论标志着《十二铜表法》中父权制优于国法的旧观点的改变,对罗马法学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五大法学家之一的乌尔比安认为自然法是生物之间的规则。在罗马法的分类中,他主张将其分为民法、民法和自然法三类(见古典自然法学派),并指出民法规定奴隶不被视为人,而自然法则认为所有的人都是平等的。另一位罗马法学家弗洛伦蒂努斯(?~约111)也认为奴隶制是违背自然的。盖乌斯对自然法没有明确的定义,但他主张二分法,即自然法与民法相结合,与民法相对立。
3 ~ 6世纪的罗马法学,罗马法学的历史阶段,主要表现在法学家在法典编纂方面的贡献。公元294年颁布的《格雷戈里·安努斯法典》原本是哈德良皇帝统治时期至294年的法律,法典以法学家格雷戈里·安努斯的主编命名。《哈莫尼安努斯法典》于324年颁布,也是以编辑该法典的法学家哈莫尼安努斯命名的。《迪奥多西部法典》于438年颁布。虽然它是以东罗马帝国皇帝狄奥多西二世的名字命名的,但这部法典的编纂依赖于许多法学家的共同努力。至于《查士丁尼民法大全》,《查士丁尼法典》,《教义汇编》和《法律阶梯》三部曲,是由查士丁尼皇帝(525年至565年在位)选出的一个法律专家委员会编纂的,由著名法学家特里波尔·尼雅努斯(约470年至545年)主持。《法律阶梯》的编写主要是由于他的建议,任务由三位法学教授完成。“新法”的最后一部分还被收集了查士丁尼执政时期发布的命令的法学家们编成了一本书。
日历:
公历起源于古罗马日历。罗马的英语本来只有65,438+00个月。罗马皇帝决定在一年的末尾增加两个月。后来凯撒大帝把这两个月移到年初,变成了65438+十月。2月,原65438+10月。二月变成了三月。四月,等等。这是当今世界使用的公历。
1月-65438+10月
在罗马传说中,有一个叫杰纳斯的守护神,他有两张脸,一张回顾过去,一张展望未来。人们认为选择他的名字作为正月的名字是有意义的,可以辞旧迎新。英语
一月由守护神的拉丁名一月演变而来。
二月至二月
每年二月初,罗马人都要宰杀动物,饮酒庆祝节日。在这一天,人们经常用一种叫做Februa的牛草制成的鞭子抽打不孕妇女,以求怀孕生子。在这一天,人们还会忏悔过去一年的罪恶,洗涤自己的灵魂,寻求神灵的宽恕,让自己成为一个贞洁的人。英语中的二月二月来源于拉丁语Februar-ius(Februar-ius Festival)。
3月至3月3日
三月,原本是旧罗马历的1月,是新年的开始。凯撒大帝改革历法后,原来的1月变成了三月,但罗马人仍然把三月视为一年的开始。另外,按照传统习惯,每年三月都是出征的季节。为了纪念火星神话中的战神,人们以他的拉丁名字作为三月的名字。英语中的进行曲March就是从这个战神的名字演变而来的。
四月-四月
罗马的四月是春回花开的美丽季节。英语中的April由拉丁语April(开花的日子)演变而来。
五月-五月
玛雅,罗马神话中的女神,专司春天和生命。为了纪念这位女神,罗马人以她的名字命名May——拉丁语Maius,英语May就是由这位女神的名字演变而来。
六月-六月
在罗马神话中,朱诺是众神之王,也是掌管生育和保护女性的神。古罗马非常崇拜她。
景,她把六月献给了她,并以她的名字命名六月——拉丁朱尼厄斯。英语中的June就是从这个女神的名字演变而来的。一些学者还认为,朱尼厄斯可能是拉丁家族中一个显赫贵族的姓氏。
七月-七月
罗马统治者朱利叶斯·凯撒遇刺后,著名的罗马将军马克在托尼的建议下,将朱利叶斯·凯撒的生日命名为七月。这个提议被参议院通过了。英语中的七月就是由此演变而来的。
八月-八月
尤利乌斯·凯撒死后,他的侄子屋大维继承他成为罗马皇帝。为了和凯撒一样出名,他还想以自己的名字命名一个月。他的生日在九月,但他选择了八月。因为他登基后,罗马元老院在8月授予他奥古斯都的称号。于是,他决定用这个尊称来命名August。原来八月比七月少一天。为了和凯撒平起平坐,他决定从二月中旬抽出一天,加到八月。从此,二月少了一天。英语August是从皇帝的拉丁语尊称演变而来的。
九月-九月
旧历中的七月是朱利叶斯·凯撒改革历法后的九月。赛特在拉丁语中是“七月”的意思。虽然历法已经改革,但人们仍然使用旧的名字来称呼九月。英语九月九月就是由此演变而来的。
十月-10月
英语10 month来源于拉丁语Octo,意为“8”。和上面说的九月一样。日历已经更改,但标题保持不变。
11月-165438+10月
罗马皇帝奥古斯都和凯撒都有自己的月份以他们的名字命名。罗马市民和元老院要求当时的罗马皇帝提比略将月份命名为11。但是提比略不同意。他明智地告诉大家,如果每个罗马皇帝都以自己的名字命名月份,那么如果第13任皇帝出现会怎么样?所以165438+十月还是保留了旧名Novem,在拉丁语中是“9”的意思。英语165438+10月11月由此演变而来。
十二月-65438+二月
罗马皇帝朱利叶斯想以他的情妇阿马戈尼乌斯的名字命名一年的最后一个月,但遭到元老院的反对。所以12年6月还在用旧名Decem,拉丁文的意思是“10”。英语65438+十二月,由此演变而来。
1582年2月,教廷要求从1582年10月减去十天,于是1852年10月4日之后就是15日。意大利、波兰、葡萄牙和西班牙已经这样做了。其他天主教国家很快效仿,但新教国家不愿意修改,希腊等东正教国家直到20世纪初才修改。这一改革于1752年在英国及其殖民地(包括现在的美国)进行。所以9月2日,1752后面是9月14日,1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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