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族服饰的保护与传承

2004年,蒙古族服饰被列入国家民族保护工程试点项目,2008年被列入中国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2009年4月,内蒙古当地政府牵头开展了蒙古族服饰抢救保护工程。调查在内蒙古50多个县进行,采访了600多名当地专家和牧民。经过四年多的考察,最终确定了28个蒙古族部落传统服饰的基本风格。抢救性制作了内蒙古现存28个蒙古族部落共108套服饰和34组头饰,已全部移交内蒙古博物馆作为永久藏品进行展示和研究。

内蒙古自治区标准化研究院院长兰英介绍,我国首个民族传统服饰地方标准《蒙古族服饰》于2065438年8月1日正式实施。本系列蒙古族服饰地方标准,囊括了28个部落的服饰特点(包括头饰、帽子、长袍、马甲、配饰、靴子等。),将标准化技术应用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开发和利用,准确、真实地保存蒙古族传统服饰的基本元素,提取蒙古族服饰文化的基本元素,使之符合现代人的审美需求、生产生活需求和工艺。标准中收录的56套蒙古族服装标准样衣均有彩色效果图、款式图和裁剪图,并以蒙汉两种版本发布。这28个蒙古族部落是:胡巴、布里亚特、额鲁特、扎赉特、科尔沁、扎鲁特、奈曼、阿鲁科尔沁、敖汉、巴林、翁牛特旗、喀喇沁、克什克腾、乌吉木沁、浩奇特、阿巴嘎、察哈尔、苏尼特、子思、土默特、达汗。

蒙古族服饰以其独特的风格和精湛的制作工艺,长期屹立于中国乃至世界服饰之林。四清巴拉木手工缝制了上千件鄂尔多斯服饰和40多件鄂尔多斯妇女头饰,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得到了群众和各级“非遗”研究部门的一致肯定,成为旗、市、自治区、国家的代表性传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