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课程标准对聋校的要求

聋校新课程标准的要求如下:

聋校新课程标准强调聋生的发展,要求课程的制定和实施要根据聋生的身心特点和发展规律,与生活实践相联系,重视个性化教学,鼓励教师使用手语,强调交流方式的多样化。

盲聋哑人教育泛指盲聋哑人教育。教育对象还包括耳聋、重听、弱视、耳聋等感觉器官缺陷者。1951中国将盲聋哑人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建立特殊学校。盲人和聋人教育使用特殊的方法和设备,如使用盲人字符、手语、视觉辅助工具和助听器。

职业技能培训使他们能够自己谋生。他们中的一些人在接受教育后,在文学、音乐和医学技能方面取得了成就。然而,盲人和聋人的专门学校教育是从近代兴起的。世界上第一所聋哑儿童学校(1770)和第一所盲童学校(1784)都建在法国巴黎。

中国于清同治十三年(1874)在北京建立了第一所盲童学校。它叫祁鸣明目医院。清光绪十三年(1887),在山东邓州(今蓬莱县)建立第一所聋哑学校,后迁至烟台。旧中国的盲聋哑教育非常落后,发展缓慢。

到1948,全国只有42所盲聋哑学校,在校学生2380人,教职工360人。学校不仅数量少,而且位于大城市,为房产主服务,劳动人民和农村人的盲聋子女无法接受教育。

5110中央人民政府国务院颁布的《关于改革学制的决定》指出:“各级人民政府还应当举办聋哑、盲学校,教育有生理缺陷的儿童、青年和成年人。”盲聋哑教育纳入国家教育体系,聋哑学校小学教育确定为10年,盲童学校为6年。

1976之后,聋人学校的小学教育改为8年制,盲人学校的小学教育改为5年制。一些学校试行9年制或10年制小学教育,并提供职业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