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峰土家族自治县的历史沿革

五峰在秦朝时属于贵州中部。

汉代时属武陵郡。

明洪武六年(1373),在五峰对石保提起长讼,十四年废止。永乐五年(1407)重置。

雍正十三年(1735)改土为流,将荣美土司的五峰、石梁、水碓、长茂司与从长阳、宜都、石门、松滋四县划出的部分地区合并设县,区域东部的长乐坪定名为长乐县,划归宜昌专区。

1914因与福建省昌乐县同名,故以五峰山所在地改称五峰县。

1949属于宜昌地区。1984变更为五峰土家族自治县。1992属于宜昌市。

1984年7月3日,经国务院批准成立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原五峰县撤销。原五峰县行政区域为五峰土家族自治县行政区域。自治县人民政府驻城关镇。

1993年,撤销宜昌行署和宜昌市,设市。五峰土家族自治县隶属于宜昌市。

2000年,五峰土家族自治县辖5镇3乡。

截至2004年底,五峰土家族自治县辖5镇3乡,11社区居委会,104村委会。

2004年6月65438+10月65438+8月,五峰土家族自治县隆重举行建县20周年全县庆典。

2011 4月14日民政部关于湖北省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驻地搬迁的批复:经国务院批准,同意五峰土家族自治县驻地由五峰镇迁至渔洋关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