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丝绸纺织职业学院是国家承认学历(国家有关部门认证)的大学?
学院设立了中国工艺美术学会培训中心、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远程培训中心、山东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研究基地、山东省计算机应用能力水平考核定点培训点、山东省纺织职业技能鉴定所培训考核基地、山东省淄博市劳动技能考核培训基地。学院一贯重视文化文明建设,先后被评为省级“花园式单位”、全国纺织系统德育工作先进单位、省级文明单位。
专业设置:学校的专业设置具有鲜明的行业特色,同时兼顾社会各界。成立了染化工程系、纺织工程系、机电工程系、信息技术系、服装工程系、艺术设计系、工商管理系等七个系。设有染整技术、现代纺织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数控技术、电子商务、物业管理、服装设计、艺术设计、计算机艺术等23个中高职专业。
学生及教职工:学校现有学生4291人,专兼职教师278人,其中校内教师206人,外聘教师72人。专任教师中,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有65人,占教师总数的31.6%,全部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研究生61人,占29.6%。80%的教师拥有职业技能证书,30%的教师被聘为劳动局各相关岗位的考评员,成为“双师型”人才。
学校建筑面积:学校现占地面积502.37亩,总建筑面积87345平方米。远期规划占地1万亩,建筑面积1.6万平方米。2006年,二期建筑8000平方米的厂房于9月竣工,40000平方米的建筑将于2007年5月竣工。三期工程40000平方米的建筑将于2010竣工。
图书资料:图书馆藏书18.6万册(其中电子书4.7万册),报刊280余种,电子阅览室30台微机。
实验室和实习实训基地:学校拥有实验室、实训室、微机室、多媒体教室和多功能报告厅70个,校外实习基地10个,仪器设备总值1628万元。
教学与科研:全校80多名教师在各级报刊发表论文和著作。近两年来,在各级各类官方报刊和各类交流比赛上发表或获奖的论文(图片)共计173篇,其中: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图片)12篇,在各级各类官方期刊上发表论文(图片)82篇;79篇文章(片)参加省、市、全国比赛并在比赛中获奖。3人担任全国统一刊号出版物副主编。学校先后承担并完成国家科研项目1项、省级科研项目4项,承担教育科学“十五”计划项目7项,其中省级科研项目5项、市级科研项目2项、省级“十一五”教育科学项目2项。
“以教学为中心,以就业为导向,以行业为基础,以企业为后盾,以质量为保障,以丝绸为导向”是学校的办学理念,为社会培养具有一定综合文化素质和较强实际操作能力的技能型创新人才是学校的办学宗旨。目前,学院正在科学发展观的引领下,站在新的起点上,谋划新的发展,力争到“十一五”末,把学院建设成为办学理念先进、管理制度完善、教学设施齐全、办学特色独特、多专业、多层次、多模式的新型高职院校。山东丝绸纺织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为保证山东丝绸纺织职业学院2008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的精神,结合山东丝绸纺织职业学院招生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丝绸纺织职业学院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招生。
第二条山东丝绸纺织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实行“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山东丝绸纺织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四条学院全称:山东丝绸纺织职业学院代码:14079。
第五条学院地址:山东淄博周村区米山路30号,255300。
第六条办学层次和类型:公办和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专科)。
第七条学院批准日期及荣誉称号:我院前身山东丝绸工业学校创建于1960。2004年经教育部批准成为市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学院是“省级文明单位”、“省级园林单位”、“山东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培养和派遣留学生到韩国的中韩友好实验学校和在华韩资企业人才定向培训基地。有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远程培训点、山东省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研究基地、山东省计算机应用水平考核定点培训点、山东省纺织职业技能鉴定所培训考核基地、山东省淄博市劳动技能考核培训基地。
第八条基本信息:
★学院介绍
山东丝绸纺织职业学院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主要招收普通高校学生,兼顾中等职业教育。它位于齐文化的发祥地、世界短篇小说之王蒲松龄的故乡山东省淄博市。
学院实行学分制,开展“订单”、“直销”、“勤工俭学”等多种培养模式。近年来,坚持与国际一流标准接轨的办学方向,积极推进国际化办学,与英国南安普顿大学建立了合作办学项目。
学院专业设置贴近市场:以市场为导向,秉承“有所为有所不为,强化重点,突出特色”的原则,不断优化专业结构,涵盖理、工、文、艺、信息、管理等多个学科。初步形成了适应区域经济和行业经济需求的特色鲜明的专业群。
★地理环境
山东丝绸纺织职业学院位于齐文化的发祥地、世界短篇小说之王蒲松龄的故乡山东淄博。淄博是国务院批准的山东半岛沿海开放城市,国家重工业基地,著名的“丝绸之乡”、“瓷都”、“大染坊”之乡,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全国优秀旅游城市。
★办学条件
学校拥有实验室、计算机房、多媒体教室、多功能报告厅69个,仪器设备总值2021.1万元;校内实习基地11个,校外实习基地25个,设备总价值1474万元。拥有千兆校园网,配套仪器设备总值570多万元,图书馆藏书26.78万册,拥有先进的电子阅览室。学校还配有室内文体馆、高标准学生餐厅和学生公寓等生活服务设施,为学生学习生活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教学人员
副教授、讲师65438人+016人,“双师型”教师100多人,136名教师已取得或正在攻读硕士学位。60多人被评为省市优秀教师、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先进教育工作者。聘请英国南安普顿大学院长马库教授、清华大学教授、东吴大学李教授、著名摄影家教授等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为客座教授,组建了一支国际化、大师级的师资队伍。
★专业设置
学院设有机电工程、信息工程、印染工程、纺织工程、工商管理、服装工程、艺术设计等七个系,开设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新型纺织机电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通信技术、染整技术、应用化学技术、纺织设计、现代纺织技术、物业管理、物流管理、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工艺、纺织装饰艺术设计、服装。
★办学特色
以市场为导向,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强化重点,突出特色”的原则,不断优化专业结构,专业涵盖理、工、文、艺、信息、管理等多个学科。为了更好地满足企业对人才的需求,学院逐步建立了实践教学与工作相结合的教学方法,采用“直销”模式。
★毕业生就业
学院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建立了完善的毕业生就业网络:与省内外200多家企业建立了毕业生供需合作关系(合同关系),包括:中国重汽、青岛海信、富士康(中国)、大卫集团、鲁南制药、鲁泰纺织、三金集团、蓝燕集团、魏桥创业集团、山东益达集团、青岛红岭集团、济宁如意集团等国内知名企业。实现充分就业后,学院将工作重心从过去的提高毕业生就业率转向提高就业质量。具体措施如下:
1.进一步拓展省外就业渠道到深圳、广州、上海、苏州、杭州等珠三角、长三角等经济发达地区;进一步拓展就业渠道到省内济南、青岛等中心城市。
2.拓展纺织服装行业以外的就业渠道。如与中国重汽、富士康(中国)、山东三金集团、鲁南制药、大成农药、金城石化等建立了就业合作关系。
3.对就业单位进行了考察筛选,与少数规模小、效率低的用人单位终止了毕业生就业合作关系。
4.学校将毕业生送到企业后,建立毕业生就业档案,并在一定时间内派专人进行跟踪服务,帮助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为不适合就业单位的学生提供二次、三次就业机会,直至满意就业。
第三章组织结构
第九条山东丝绸纺织职业学院成立由学院领导任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十条山东丝绸纺织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山东丝绸纺织职业学院普通高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山东丝绸纺织职业学院纪律委员会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四章入学
第十二条山东丝绸纺织职业学院招生计划通过省级招生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三条招生对象
★普通专科:凡参加2008年普通高考并达到省招生考试院规定的专科最低控制线的考生,均可填报我院普通专科志愿。
★艺术特长生:凡参加过2008年艺术特长生考试并取得艺术特长生考试合格证书,文化课成绩达到省考试院规定的最低控制线的考生,均可报考我院志愿,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达到省考试院规定的普通高校文理科最低控制线的艺术类考生,也可按政策报我院普通文理志愿。
★对口高职:凡参加2008年对口高职考试并达到省招生考试院规定的对口高职最低控制线的考生,均可填报我院对口高职志愿。
第十四条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按照省级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部门确定。
第十五条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实行由学校负责的招生监督制度,根据考生德、智、体等方面的情况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外语语言要求:专业语言不限。
第十七条男女比例: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八条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
第十九条准入原则:
(1)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2)采取在自愿的基础上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
首先,在报考我院上线的第一志愿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直至满额;如果上线第一志愿考生不足,则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3)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确定专业。
如果第一志愿考生人数达到某一专业,则第二、第三志愿考生不再被该专业录取;如果第一志愿考生人数不满足某一专业,则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4)当第一、第二志愿不能满足招生计划时,可从服从调剂的考生中调剂录取或按照省招办有关规定重新组织报名。未向我院提交志愿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5)我院将及时在山东丝绸纺织职业学院网站公布录取结果,同时发送通知,或电话查询。
第五章其他
第二十条。被录取报名的新生进行复试,并进行相关科目的文化测试。在复试过程中,对以伪造材料、冒名顶替、医疗事故等弄虚作假方式取得报考资格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坚决予以开除。
第二十一条根据《山东省公安厅关于山东省大中专院校新生入学不再迁户口的通知》(鲁公发〔2007〕289号),自2008年起,我省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本省新生入学后不再迁户口,省外新生可根据本人意愿决定是否迁户口。
第二十二条未经我院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第二十三条普通高职学费和住宿费,执行山东省物价局的统一标准。收费标准:普通(对口)高职院校学费标准为:4600元/年,艺术类专业:6000元/年。住宿费按山东省统一标准执行(标准公寓600元/年)。
第二十四条休学学费按鲁政办[2000]68号文件规定:学习不满一学期的按一学期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学满一学期不满一学年的按一学年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二十五条对口高职院校按专业类别录取。
第二十六条优秀学生奖励政策
1,奖学金制度:
A.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8000元,资助面积为学生总数的3.3%。
B.我院奖学金制度:学校有完善的奖学金制度,分为综合奖和单项奖,学生获奖比例超过20%。
2.高分生奖励:对达到省招办确定的本科第三批、30分钟内来我院的普通高校考生,专业在同科类中任选,每学年奖励1,000元;达到省招办确定的相应本科控制线的相应高职考生,每年奖励1000元。
第二十七条扶贫政策:
1,国家资助政策
a、国家助学金制度:生均每年1,000-3,000元,补助为在校学生总数的14%。
B.国家助学贷款:有3%的国家助学贷款名额,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以申请。
2、我院资助政策:
勤工俭学制度:学院开设了校服制作、卫生管理、食堂服务等勤工俭学项目。,既解决了贫困学生的部分生活费,又培养了学生自力更生的素质和能力。
上述措施的实施,彻底解决了贫困学生的后顾之忧,让每一个学生都能完成学业。
第二十八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类型:山东丝绸纺织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文凭。
第二十九条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办理与招生有关的事宜。对于以山东丝绸纺织职业学院名义从事非法招生宣传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条。本章程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由山东丝绸纺织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信息:
联系电话:0533-6811618;6811399招生传真:0533-6801126
学院网站:
E-mail:sdsilkedu@vip.sina.com
邮寄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米山路30号,255300。
在这里,我想说他是专科,颁发国家承认的学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