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政府会计结转余额

结余资金是指结算后的当年剩余资金,是预算目标完成或因故终止而导致的当年剩余资金。一般来说,是指收支相抵后的余额,即财政收入大于支出的部分。

结转资金是指当年已执行但未完成,或因故未执行,需在下一年度按原用途使用的专项资金或基本支出的余额,即结算期内因工作目标未达到而暂时未用完的资金。具体可分为基本支出结转和专项资金结转。

结算结果不同:结转资金是未完成工作目标的结算结果;结余资金是支出预算某项工作目标已经完成或因故终止的结算结果。

下一年度的资金用途不同:结转资金是需要在下一年度按照原用途使用的资金。结转资金原则上不得调整,结转下年继续按原用途预算使用;剩余资金可以不按原用途在下一年度使用。按照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一般可以用于编制下一年度部门预算并统筹使用,或者按照现有资金的有关办法上缴国库。

内容不同:结转资金包括基本支出结转资金和项目支出结转资金;结余资金是指项目支出结余资金,基本支出没有结余资金。这一点在实际操作中一定要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