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台创始人
茅台酒创始人王立夫(字鲁泽,1858-1931),家住仁怀县茅台村(今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史称仁安),祖父王振法(1793-1857)生活在清朝。
由于做生意需要请客送礼,王振法在茅台村黑井子(地名:茅台镇官家集社区)创办了“天河烧酒坊”,酿造当地人所说的“茅台烧酒”,招待官员和商人。
扩展数据
王立夫的个人经历:
王立夫年轻时就开始学习做生意。他的祖父王振法继承家业后,与四川商人做生意,并以此为业。他很自然地延续了祖先的商业道路。
2.王立夫看到了酿酒的商机。光绪五年(1879),与习水人孙全泰、核心人物石荣孝商议,合伙在杨柳湾设焚屋。王立夫把自己烧的房子占为股份,另外两家各出二百两银子。各家取了一个字,搭起了“荣泰和”烧房子。王立夫负责生产和销售,施荣晓负责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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