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县的历史沿革

夏朝,此地属冀州。

到了商朝,商朝国王盘庚迁殷后,此地就属于吉尔吉斯斯坦大陆了。

周朝,武王灭商后,商都分为叶、燕、魏三个国家,都属于燕。两年后改名康舒,国号为魏,故属卫国。周襄王二十年(公元前632年),属晋国。周威烈十三年(公元前403年),韩、赵、魏三国分晋后,此地归魏。

秦王十三年(公元前225年),魏灭,此地归秦。

汉高祖二年(公元前205年),此地为蓟县新中乡。丁原第五年(公元前112年),南越反叛吕嘉,梁武帝派大将吕伯德起兵讨伐。次年(公元前65438年+公元前065438年+公元前065438年+公元前0年),梁武帝东巡到此地(今城西张古城村)时,恰逢南越平定叛乱。大将吕伯德派叛将领军,梁武帝大喜,遂置县为乡,封贾,为新乡建县政权之始。东汉建武元年(25年),石丰承袭嘉昌公图爵位,称家后,隶属家后。

三国黄初元年(220),此地属魏徵获嘉县,划归河内县。在黄初中部,它被改为朝戈县。东魏田萍元年(534),此地属东魏,仍为获嘉县。北周郑玄元年(578),被郏县人弃之练武,今新乡属修武、蓟县。

隋炀帝六年(586年),夺取贾县、蓟县部分领土,字新中乡为县名,新乐城(今新乡县旧县城)为治所。设新乡县,属河内郡。

唐武德元年(618),新乡县属益州。四年,废益州改鄞州。贞观元年(627年)废鄞州,改河北道卫府县,为胡(三等)县。

五代时,郡为州所统,新乡郡属魏州。

宋代新乡县属河北西路卫州,属紧(四等)县。熙宁六年(1073),废郡为镇,地属蓟县。元佑二年(1087),恢复新乡县,属卫州。

晋,新乡县属涠洲河平军,河北西路。

元世祖至元十六年(1279),置中书省。新乡县隶属于晏殊河北路卫辉路总经办,是一个中级县。

明朝洪武元年(1368),中书省改为承宣,新乡县划归河南省卫辉府。洪武十年(1377),获嘉县并入新乡县。洪武十三年(1380),迁郏县。

清顺治元年(1644),建省。新乡县属于河南省卫辉地区。后来,它被改为张淮路的卫辉大厦。

民国二年(1913)改府州厅为道,新乡县属河南豫北路,后改河北路。民国二十一年(1932),新乡县隶属河南省第四行政区督察署。民国二十七年(1938),新乡县于17年2月被日军侵占,隶属日伪豫北省尹办事处。民国三十三年(1944),中共成立新乡县抗日民主政府,隶属中共太行行署。三十四年(1945)年底,新乡抗日民主政府撤销,并入辉县抗日民主政府。民国三十五年(1946),国民党河南省政府有12个行政区,国民党新乡县政府为第四行政区。民国三十六年(1947)三月,中国共产党成立新乡县人民民主政府,隶属中共太行行政公署五区。民国三十八年(1949)八月二十日,平原省人民政府成立。新乡县人民民主政府隶属平原省新乡专员公署。

1952 165438+10月30日,平原省、新乡县撤销,隶属河南省新乡专员公署。

1959年4月23日新乡县撤销并入新乡市,1年7月实施。

8月24日1961恢复新乡县建制,9月1实施,仍属新乡专员办。

1983年9月,国务院批准新乡县为新乡市。5438年6月+2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