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武帝采取了哪些措施来促进统一?

汉武帝采取的措施:

1.打击王国势力:①设立礼仪明确的殿堂,确定诸侯与帝王的关系;(2)采纳主父偃的建议,颁布“延诏”,规定诸侯可以立除长子侯爵以外的其他儿子,从自己的封地中划出一郡作为自己的封地,以此逐步划定大诸侯国;(3)创建了淮南王刘安、衡山王刘慈,消灭了很多涉案的诸侯、侯爵;(4)“以金夺爵位”,借口某些王公向太庙进贡的黄金质量不好而剥夺其爵位,废为庶人。

2.压制相对权力,强化专制皇权:①建立中国(内朝鲜),依靠少数信任的大臣治理国家,逐渐把宰相和外国的权力上气;(2)频繁更换宰相,甚至找各种借口(主要是“巫术”)随意杀害宰相及其家人;(3)重用张汤等残暴的官员,实行严酷的法律,用酷刑和暴政残酷镇压朝野的反对势力;(4)中央设立“绣衣使者”,地方设立十三州刺史,命其监督文武百官,加强对宰相、郡太守、诸侯国等地方官员的监督;(5)勒索杀害郭杰等游侠,打击民间势力,加强政府对社会的控制。

3.加强文化专制:①接受董仲舒的建议,设立国子监,实行“独尊儒术”的文化专制政策;(2)任用龚等儒生学士,利用他们阉割儒学,使儒学逐渐走上为君主专制服务的道路;(3)“外儒”,杂用“王霸之道”,压制和打击墨家等不利于专制统治的学说。

4.实行财经改革:①重农抑商,推行“会计令”和“警戒令”,打击商人势力;(2)采纳桑弘羊的建议,实行“盐铁官营”,国家垄断盐铁等生活必需品的生产,破坏私营工商业的发展;(3)向商人征收财产税;(4)设置平准官和均损官,政府控制交通和商业贸易;⑤发行新货币——五币,统一铸币和货币发行管理。

5.开疆拓土:①改变汉初屈辱的“和亲”政策,多次讨伐匈奴,夺取河套地区、阴山以南地区和河西走廊,迫使匈奴北移漠北;②张骞两次出使西域(今中亚),逐渐控制了西域东部(今南疆塔里木盆地)的36个绿洲城邦;(3)消灭东南的东瓯(瓯越)、闽越、南越三个割据政权,消灭南越后,渡琼州海峡在海南岛设立朱雅郡,将浙江南部、福建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越南北部的海南岛纳入汉朝版图;(4)灭魏朝鲜,立汉四郡,将今朝鲜纳入汉版图;⑤开发西南彝,包括邛崃(今四川省邛崃县)、罗莱、伽蓝(今贵州省黎平县)、夜郎(今贵州省黔西南、安顺市、六盘水市)、云南(今云南省昆明市、曲靖市、红河州,以及楚雄、文山、昭通市部分地区);⑥晚年派李光礼远征大宛国(今中亚乌兹别克斯坦费尔干纳谷),夺得“天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