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退出了历史舞台

没有;为了改革农村信用社,农民、农村工商户和各种经济组织将逐步成为农村信用社的股东。

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改善农村金融服务,事关农村信用社稳定健康发展和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稳定的大局。各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从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按照明晰产权关系、强化约束机制、增强服务功能、国家适当支持、地方政府负责的总体要求,加快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和产权制度改革,逐步把农村信用社办成以农民、农村工商户和各类经济组织为股东的社区型地方金融机构,服务农民发展。 农业和农村经济,充分发挥农村信用社的农村金融主力军和连接农户的金融纽带作用,更好地支持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

扩展数据:

农村信用社改革的有关要求:

1.对因国家宏观政策实施启动保值储蓄而多支付保值补贴的亏损信用社进行补贴。具体做法是,亏损信用社在1994-1997期间支付的利息数额由财政部核定,由国家财政分期拨付。

2.自2003年6月1日起至2005年底,对西部地区所有信用社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其他试点地区的信用社,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2003年6月5438+10月1日起,对试点地区所有信用社减按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

中央人民政府、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