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朝三大制度:周朝八百年其实都与之有关!
周代三大制度
一、井场系统
土地制度是中国古代的一种国有土地制度,出现于商朝,在西周发展得很好。春秋时期,由于铁制农具和牛耕的流行,田静体系逐渐瓦解。本质上是一种打着国家所有权名义的贵族土地所有权。
西周时,道路沟渠纵横交错,将土地分割成方形,形似水井,故称矿田。这个矿归纣王所有,分给了老百姓。领主不得买卖或转让矿场,但也要缴纳一定的贡品。领主强迫老百姓集体耕种矿田,外围是私田,中间是公田。其实质是土地私有制。
由于缺乏关于井田制的考古资料,一些学者认为井田制可能只是一种乌托邦式的理想制度。由于地理环境和气候因素,这一制度可能永远无法严格执行。
第二,分封制
分封制是中国古代由国王或皇帝分封诸侯的制度。商朝已经开始分封诸侯,封号为侯、伯。
西周灭商朝后,由于都城远离西北,不利于控制广大的疆域和统治商朝的后代,所以对皇室的子弟和英雄进行大规模的封地和居民奖励。诸侯在其封地享有世袭主权,也有责任服从美洲皇帝的命令,定期朝贡,提供军饷和强迫劳动,维护周朝的安全。
春秋时期,适应中央集权的郡县制逐渐取代分封制。秦始皇统一全国,普遍实行郡县制,废除分封制,建立了第一个专制的中央集权王朝。此后历代都有分封制,但性质并不完全相同。
第三,宗法制度
宗法制度是从氏族社会的宗法制度演变而来的。它是王室和贵族为了建立世袭统治而根据血缘关系分配国家权力的制度。其特点是宗族组织与国家组织相结合,宗法等级与政治等级完全一致。
这一制度确立于夏朝,发展于商朝,完成于周朝,并影响了后来的封建王朝。按照周朝的宗法制度,宗族分为大宗族和小宗族。周自称天子,号称天下第一。
除了长子,天子的所有儿子都被立为王子。对王公皇帝来说,是小宗族,但在他的封建国家,是大宗族。其他王子的儿子都被封为卿大夫。卿大夫对诸侯来说是个小宗族,但在他的封地里却是个大宗族。从卿大夫到史也是如此。所以贵族的长子永远是不同等级的长子。
群众不仅有权统治宗族成员,还享有政治特权。后来各个朝代的统治者对宗法制度进行改革,逐步建立起由政权、宗族、神权、夫权构成的封建宗法制度。
其实到了西周末年,各大诸侯国的实力已经超过了中央。几百年来,尊中央思想深入人心,封建国家相互牵制,周朝延续了几百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