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银行泉州分行原行长受贿一审被判几年?
2018 65438+10月19日,福建南安市法院对该案进行一审宣判:认定李耀东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万元。
李耀东不服一审判决,已提起上诉。
被控受贿340万,经过四次开庭。
李耀东案源于被检察机关讯问的福建商人邱会祖提供的受贿线索。邱被抓后,泉州银行系统多名负责人因涉嫌受贿罪被控制,李耀东是其中之一。
李耀东案经过20116年6月的预审,从2017年9月到2018年6月经历了四次开庭。
一审时,检方指控李耀东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贿赂人民币340余万元。公诉机关认为,行贿人、被告人的供述稳定,能够相互印证,足以证明李耀东的犯罪事实。
李耀东只承认在2014期间,他分别收受了10元现金、5张养酒卡、10,000购物卡。
李耀东称,2065.438+04年秋季青岛市举办客户论坛时,福建食品有限公司老板许以活动费名义将65438+万元现金放在酒店房间。2014春节前,内外矿(福建)有限公司老板王戎在其办公室内,平铺了5张酒卡和1万元购物卡。
对于检方的其他指控,李耀东表示不属实,称有罪供述是在侦查人员的胁迫下作出的,并要求调取侦查期间的录音录像。
审判长说,他已经向检察院发函调取了音像证据材料,但检察院没有移交。
公诉人认为,本案证据清楚,无需调取录音录像。
李耀东的辩护律师王世华、王振宇为李耀东进行了无罪辩护,认为该案证据为言词证据,不稳定,互不印证,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已上诉。
2018,18,福建南安市法院对李耀东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其犯受贿罪,数额巨大。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万元。
法院在判决书中认为,李耀东在庭审前所作的四次有罪供述基本稳定(第四次、第五次均在南安看守所作出),与行贿人的证言证据相互印证。李耀东在庭审中的辩解及律师的辩护意见均不予采纳。
检方指控李耀东犯罪事实10条,法院认定其中8条。
公诉机关指控,李耀东于2065.438+04期间,在香港某酒店门口收受王、等人贿赂共计港币65438+万元。出境记录显示,李耀东从2013 12 19到2 1出境香港,2014没有出境香港记录。
对此,法院认为,相关证据在受贿行为发生的时间这一重要情节上不能相互印证,李耀东在庭审中对两项指控均予以否认。因此,公诉机关指控两项事实证据不足,不予认可。
法院判决,李耀东最大的200万元贿赂来自厦门嘉华进出口贸易公司老板邱会祖。此前,邱会祖被一审法院认定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邱上诉后,泉州中院于2007年2月29日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将该案发回重审。
李耀东不服判决,认为一审仅依据证言认定受贿,证据不足,程序违法,已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