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浩特的历史沿革

乌兰浩特是春秋战国时期东胡的活动地。

汉初属辽东郡,幽州刺史部,仍为东湖活动区。东汉末年,鲜卑人强盛,这一带是鲜卑的活跃地区。

南北朝时期,石围是一个活跃的地区。隋唐时期是齐的活跃地区。唐总经理第二年(669年)调任居延都督府;唐元和十五年(820),隶属十卫都督府。辽代属台州金山县,上京路。

金朝隶属台州,在皇甫路附近,军事上受东北路军分区控制。

元代属辽阳泰宁路。

明初为泰宁卫管辖,属大宁都司管辖。永乐四年(1406),在今乌兰浩特地区增设木达力山卫,划归努尔甘都斯。

清代活跃在今乌兰浩特市的是科尔沁蒙古。崇德元年(1636),漠南蒙古统一,十六个四十九个蒙古封建主承认皇太极为蒙古可汗。清代蒙古地区分为六旗,分为左右两翼,每翼三旗。乌兰浩特地区曾位于科尔沁右翼前旗(又称扎赉特旗县王旗,简称扎赉特旗),隶属于此旗。康熙三十年(1691),扎萨克图旗第三代郡王厄齐尔在此城区建庙。当地人称之为王叶寺,该寺也叫王叶寺(今乌兰浩特市区)。民国时期,根据民国元年(1912)八月十九日中华民国政府颁布的《蒙古待遇条例》,盟旗的设置和蒙古王公原有的管辖和治理权不变。65438年至0929年,东北军在王叶寺设立了兴安垦殖厅第一垦殖局,一度将王叶寺改名为兴安镇。在占领中国东北期间,1932年,日本侵略者和伪满洲国政权在王叶寺设立兴安省,通往三省,即安南、兴安北、兴安东(后加兴安西)。那一年,兴安镇改名为王爷庙街。

1934 12、兴安省撤销,兴安四省同时称为省。

1935,兴安南省府由郑家屯迁至王爷庙街。1943,王爷庙街设立兴安将军省。抗日战争胜利后,于2月1946在王爷庙街道成立东蒙古人民自治政府和兴安盟政府,4月废止上述两个政府。同月,王爷庙街道办事处成立,归西科前旗领导。28日,兴安省政府、兴安盟政府在王爷庙街道成立。8月,王爷庙街道办事处改为王爷庙街道政府,直属兴安盟政府。

1947年5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在王爷庙街道成立,25日,兴安省政府废止。165438+10月28日,王爷庙街更名为乌兰浩特(蒙古语,汉语意为红色城市),升格为市。解放后,从1949到12,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从乌兰浩特迁至张家口。

2月1953,1,内蒙古自治区东部地区行政公署在本市成立。5月10日,国务院决定将乌兰浩特市改为内蒙古自治区直辖市,具体领导工作委托东部地区行政公署。

1954年4月30日撤销东区行政公署,城市由自治区直辖市改为呼伦贝尔盟。

1958年8月20日,内蒙古党委批准乌兰浩特市与科尔沁右翼前旗(以下简称尤克前旗)合并,仍称乌兰浩特市。

7月20日1964,变更为乌兰浩特(镇级),隶属尤克前旗。1969年8月乌兰浩特随科右前旗划归吉林省白城地区,1979年8月随科右前旗调回内蒙古呼伦贝尔盟。

1980年7月26日,国务院批准恢复兴安盟和乌兰浩特市建制,兴安盟行政公署设在乌兰浩特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