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爱尔兰的历史演变

1541年,英国国王亨利八世将爱尔兰升级为王国,同时成为爱尔兰国王。此后,英国政府逐渐扩大了对爱尔兰的控制。经过不断的血腥冲突,1603年,九年战争结束,英格兰第一次完全控制了爱尔兰。1607年伯爵逃亡后,爱尔兰的盖尔贵族统治结束,詹姆斯一世扩大了对爱尔兰的殖民。北爱尔兰的阿尔斯特省成为大量苏格兰人和英格兰人移民爱尔兰岛的主要移民地,为日后北爱尔兰的新教人口奠定了基础。17世纪,这些新教移民与北爱尔兰当地的天主教徒发生了严重的冲突,最终以新教徒的胜利而告终。通过刑法,英国政府确立了新教徒在整个爱尔兰的政治统治地位。

1801年,爱尔兰并入英国。65438-0829年,英国政府颁布了《天主教解放法案》,废除了对爱尔兰天主教徒的歧视政策。随着爱尔兰自治运动的发展,爱尔兰新教徒担心爱尔兰自治或独立会使他们在一个天主教占多数的国家中成为少数,所以他们成为统一主义者,主张爱尔兰继续留在联合王国。20世纪初,随着爱尔兰自治运动的日益壮大,阿尔斯特省的新教徒组织了阿尔斯特志愿者。作为回应,天主教徒组织了爱尔兰志愿者。

在1918的大选中,在爱尔兰,主张爱尔兰独立的新芬党获得了73%的选票。然而,在新教徒占优势的阿尔斯特6个县,新芬党输掉了选举。1920年,英国政府颁布《爱尔兰仲裁法》,将阿尔斯特的6个郡以新教徒为主导群体合并,组成北爱尔兰,阿尔斯特其余3个郡与其他3个省合并,组成南爱尔兰。1921年,爱尔兰独立战争后,根据《英爱条约》,成立爱尔兰自由邦,北爱尔兰省的6个郡成为北爱尔兰,并在条约签署后一个月内决定是否留在爱尔兰自由邦,而北爱尔兰议会则选择脱离爱尔兰自由邦,留在英国。

大多数北爱尔兰人(联合主义者)希望留在英国,但也有相当一部分少数人(民族主义者)希望加入爱尔兰。从1960 s到1990 s,两派斗争是武装的。1972年,北爱尔兰自治被取消。从60年代中期开始,两派主要的半军事组织达成了不可靠的停火协议。1998北爱尔兰和平协议签署后,工党政府同意在北爱尔兰组建地方自治政府。

2002年6月5438+10月65438+4月,英国政府有必要宣布中止北爱尔兰地方自治政府的运作,将北爱尔兰的控制权交还中央政府。2007年5月8日,民主统一党与新芬党达成协议后,由四党组成的联合政府宣誓就职,这意味着北爱尔兰正式恢复分权自治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