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首部反家暴法的实施日期是

我国首部家暴法实施日期为2016年3月1。

家庭暴力,简称家暴,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其他方式对家庭成员进行身体、精神和性方面的伤害和破坏的行为。妇女和儿童是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者,一些中老年人、男性和残疾人也会成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家庭暴力会导致死亡、重伤、轻伤、身体痛苦或精神痛苦。为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平等、和谐、文明的家庭关系,促进家庭和谐和社会稳定,制定了反家庭暴力法。

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有明确的回答者;

2.有具体要求;

3.遭受过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

综上所述,家庭暴力现象在中国相当普遍,不仅发生在夫妻之间,也发生在父母与未成年子女、成年子女与年迈父母之间。据统计,每年有近65438+万个家庭因家庭暴力而破裂。在这种背景下,迫切需要对家庭暴力进行有效的法律干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暴力法》第一条

为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平等、和谐、文明的家庭关系,促进家庭和谐和社会稳定,制定本法。

第二

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虐待、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心侵害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