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墓的历史与文化
2.司马迁写中山的风土人情,注意到“挖坟”的普遍性。虽然挖坟盗墓是一种“强奸”,但在当时,也有人因此而发家致富。西汉时,无法无天的贵族作恶多端,盗墓竟是骄横凶悍之人的嗜好游戏,于是出现了“国内葬藏,尽皆掘出”,“造墓无数”的情况。汉代一些严重的社会动乱,如七国吴楚之乱,推翻辛莽王朝的大暴动等等,都有大规模盗墓的记载。汉魏时期,出现了盗墓高潮。据说曹操的军事集团甚至设置了名为“法丘中郎将”和“莫金队长”的官职来指挥盗墓。
3.所谓“贼群蚊蝇”、“荒坟锄声”、“骷髅头半出地”、“白骨纵横交错”等唐诗,也反映了盗墓的流行。在唐代宗,郭子仪父亲的墓被盗,有人怀疑这是余朝恩导演的。而郭子仪在司令部谈到这件事时,承认他当时统领的军队也有许多破坏陵墓的行为。据史书记载,从唐末到五代初,除了唐高宗和武则天,关中的唐帝陵墓被一座一座的盗走,无一幸免。
宋元明清时期的盗墓和毁墓历史是独一无二的。盗墓作为一种政府行为,最典型的事件就是中原金朝支持的伪齐政权对两座北京墓的大规模破坏。刘玉曾设立负责墓葬发掘的官员,即“河南陶沙官”和“汴京陶沙官”。元代蒙古贵族信任的僧人有盗掘南宋墓葬的行为。明朝万历年间,宦官陈丰办理李妻杨墓被民间盗掘案,受“夺大量黄金”的信息引诱,甚至“得知了中国的墓葬情况”。武昌市民反对其恶行,一度掀起激烈的抗议浪潮,几乎形成暴动。
4.盗墓的盛行,在各个朝代都留下了深刻的历史记忆,所以有“自古及今,没有不死之人,没有不死之墓”的说法。
5.对墓主人陪葬品财物的追求,是古代盗墓最常见的动机。晋人皇甫谧主张薄葬,说“富贵厚葬,能激奸诈”。盗墓贼对墓葬的无情破坏和对死者的极度羞辱,一般都是因为对宝藏的“渴望”。虽然所谓盗墓的“奸诈之心”是从重葬开始的,但大致可以解释为“自古不见墓”的主要原因是对“富贵”的渴望。
6.对陪葬品的一些特殊需求,也是我们在分析历代盗墓动机时不能不关注的。宋代有盗墓取犀带、玉带的历史案例。有些人甚至挖开父亲的坟墓。张邦基的《墨庄漫录》说,宋徽宗喜爱古代青铜器,于是当地官员开始挖掘坟墓,以供他们的商品。陶弘景墓被盗,据说是为了抢《丹砂珍本》。盗墓贼将“僵尸人肉”分入药中,盗走尸骨以“结合药饵”,是盗墓史上的佳话。挖掘前人墓葬,取其建筑材料为己用,也是一个值得关注的历史现象。在河南南阳的考古发掘资料中,可以看到金人发掘汉墓,使用汉画像石作为墓葬建筑材料。在江苏徐州也发现有人用汉墓重葬晚唐。这种现象在文献中也有所反映。7.在中国古代的权力斗争中,挖掘政治对手及其家人的坟墓曾被视为一种极端的互相仇视的手段。挖坟墓是另一种形式的政治惩罚和迫害。盗墓、割棺、鞭尸都是用来发泄政治仇恨的。在《左传》中,也有过挖坟报仇的历史案例。司马迁讲的伍子胥“掘楚平王墓,露其身,鞭笞三百”的故事,在民间影响广泛。清朝雍正年间,发生了一起著名的吕留良被屠杀事件。
8.盗墓技术的发明和传承在《史记》中有所体现。而相应的反盗墓技术也逐渐成熟。比如将盗墓贼与疑似坟墓或虚墓混淆,用石墙铁壁和储沙加强保护,用机弩、暗火、毒烟等方法杀死盗墓贼,都有各自的防盗效果。
9.传统礼制对墓葬的保护表明了中国文化对宗法制度的重视。历代有很多禁止盗墓的法律。舆论也严厉谴责盗墓。在古代,这样的民间传说很流行。盗墓的时候会遇到雷电雨声,风和雾,鼓和角的声音或者神兽的警告。如果你无视这一警告,你将经常受到严厉的报复。
10.另一方面,从古至今,关于盗墓与重生奇迹之间关系的传说很多,甚至正史中也有很多这样的记载。我们也看到,盗墓这种不光彩的行为,有时会导致原本皇家贵族独有的宝物流散在民间,让许多埋藏在尸骨旁的绝世珍宝重新找回了古代文明的光芒。这种盗墓行为则具有与原始动机完全无关的工艺史和艺术史意义。古董多来自盗墓,由此推动的金石学研究进步,具有积极的学术和文化影响。竹简多次丰富了我们民族文化的宝库,有时发现途径是由于盗墓。比如纪忠遗书的发掘,是中国文化史上的幸事。当然,很多有价值的文物往往因为文化品位差、鉴别能力差、行为粗暴,在盗墓现场或转卖途中被直接销毁。这种行为严重破坏了中国古代物质文化遗产,无疑是不可原谅的。
11.盗墓对考古工作的干扰和破坏,不仅表现在许多墓葬在盗掘中破碎、丢失,还表现在无知的盗墓者往往只根据市场价值尺度进行选择,一些具有极其重要的科学文化价值的文物被破坏,虽然可能得不到古董商的重视。此外,墓葬对考古工作的意义不仅表现在随葬品的数量和质量上,还表现在那些看似没有直接商业价值的遗迹中,其实都蕴含着非常重要的历史文化信息,而这些现象往往被野蛮发掘所不可挽回地破坏。盗墓严重损害了考古工作,至今仍有明显表现。一些非常重要的文物因非法挖掘而出土,但其发现的地点和其他相关遗物仍不清楚,因此无法实现其考古价值,从而使原本可能通过科学考古工作对了解古代社会历史具有重大意义的材料无法发挥作用。这些都让关心和热爱中国历史文化的人深感痛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