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通六君子的亲和体验

在第一次界定合伙人利益关系时,冯仑等人采用了水泊梁山的模式——“有序席位,利益无差别”。虽然每个人的立场不同,但利益分配是平均的。当时董事长的位置并不重要,关注的焦点都在法人代表和总经理身上。大家一致认为由王功权担任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比较合适,所以由王功权担任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冯仑担任副董事长(当时董事长一职必须由负责投资的人担任),王启富、易小迪、刘军担任副董事长。1992年初,潘石屹入职,最初担任总经理助理兼财务部经理,后来成为副总裁。

虽然都是副总裁,但是没有办法规定权力。所有的事情都必须有六个人在场讨论。冯仑曾回忆说:“这个时候,局势变得更加微妙,谁说了算?名片和职位不同,但心理是平等的。后来龚全说他是法人代表,要承担责任,但如果大家都不高兴,他以后可能就不负责了,所以很多时候就妥协了。”

从65438到0992,通过海口“九都别墅”项目的运作,“农高头”赚到了“第一桶金”。此后,“农高投”用这笔钱运作“联谊路”等项目,一直在海口、三亚等地炒房。公司经济条件宽裕后,很多老员工都有了“四个一”,即一套房子,一万元存款,一部电话,一辆摩托车。

“农高投”成立之初,人不多。除了王功权、冯仑等6名“高层”,只有两名员工,一名是王功权的妻子,另一名是王启富的哥哥。大家一起干活,一起吃饭,谁也不把自己当“干部”。完成原始积累后,公司开始招新人,这才是真正的上下级关系。由于王功权、冯仑等人的座次安排非常模糊,导致六人权力对等,于是产生了一个问题:下面的员工会自觉不自觉地“站队”,形成各种派系,导致组织运转效率低下。

1993 65438+10月18,“农高投”增资扩股,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企业集团,即万通集团。其主要股东包括冯仑、王功权、刘军、王启富、易小迪,后加入潘石屹、中国华诚财务公司、海南证券公司等法人股东,冯仑任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

此前,冯仑等人的合伙关系是虚拟的,没有股权基础。通过这种重组,冯仑和其他人开始建立基于财产的合伙关系。冯仑提出一个观点:按照历史进程,谁也离不开谁,每个人的作用都是100%——他就是100%;不,是零。

从这个角度来说,万通六君子在确定股权时采用了平均分配的方法。因为是平均分配的,所以大家的话语权是一样的。万通设立了常务董事会,所有重大决策都由六个人做出。

1993年6月,北京万通实业有限公司由万通集团投资,定向募集发起。公司实收资本8亿元,是北京最早的以民间资本为主体的大型股份制企业。同年,万通在北京开发了“新世界广场”项目。通过与香港利达银行董事长邓智仁的合作,万通新世界广场大获成功,以当时市场价的3倍卖出。万通新世界广场的成功,让大众和业界开始关注万通,同时也奠定了冯仑和潘石屹两位地产大亨的“江湖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