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税局和国税局是什么时候分开的?
1994
1994我国开始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分税制是按照税种划分中央和地方收入来源的财政管理制度。实行分税制,要求按照税种实现“三分”:分权、分税制、管税。因此,分税制本质上是为了有效处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在事权和财权方面的关系,按照税种将税种划分为中央税和地方税(有时也包括* * *税)而形成的财政管理制度。
实行分税制是市场经济国家的普遍做法。市场竞争要求金融资源相对分散,宏观调控要求金融资源相对集中。集权与分权的关系体现在财政管理体制上,就是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集权与分权关系。从历史上看,每个国家在其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都遇到过这个问题,并被反复讨论和实践;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无论市场经济国家采取什么形式,一般都是采用分税制的办法来解决集权和分权的问题。
参考-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