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对英国的借鉴与创新
早在1776年5月10日,大陆会议通过了一项决议,要求殖民地建立新政府“为选民寻求幸福和安全”。当时,一些殖民地已经建立了新政府。在独立宣言发布后的一年内,除了三个州之外,所有的州都起草了新宪法。
大多数新宪法反映了民主思想的影响。但是,新宪法并没有完全与过去隔绝,因为它是建立在殖民时期积累的经验、英国人的实践和法国的政治哲学基础上的。但是,最重要的一点是,美国革命实际上是在这些州的宪法制定的时候完成的。
自然,制宪者的第一个目标就是获得那些“不可剥夺的权利”,而这些权利也一度遭到侵犯,迫使前殖民地与英国断绝关系。因此,每个州的宪法总是以权利宣言或权利法案开始。弗吉尼亚宪法是其他州的榜样。宪法中有一个宗旨宣言,概括了人民主权、官员轮换制和选举自由的原则,并列出了各种基本自由,包括合理保释、人道惩罚、用民兵代替常备军、陪审团必须迅速审判、新闻和思想自由、大多数人有权改组或改变政府、禁止使用一般搜查令等。
一些州还扩大了自由的范围,包括言论自由、集会自由、请愿自由,有时还包括携带武器的权利、援引《人身保护法》的权利、住所不可侵犯和法律面前平等。此外,各州宪法绝对遵守行政、立法、司法三权分立的原则,各部门相互制衡。
当十三个殖民地在独立后转变为州并适应环境时,新的殖民地正在从沿海居民区向西部广阔的土地扩张。拓荒者被新地区肥沃的土地所吸引,纷纷涌向阿巴拉契亚山脉及其背后的地区。1775年,沿河散布的那些居民区有数万居民。他们住在那里,中间隔着山,离当时东方的政治中心有几百公里。因此,居民们建立了自己的政府。沿海各州的居民涌向大陆肥沃的山谷、硬木林和平坦的草原。到1790年,整个阿巴拉契亚山区的人口已经超过12万。
一个新国家的问题
革命后,美国再次面临西方的问题——之前没有解决的“帝国”问题。这个问题涉及到土地、皮毛贸易、印第安人、移民和领土管理等复杂的事务。战前,几个殖民地对阿巴拉契亚山脉以西的土地提出了广泛甚至完全相同的领土要求。对于其他没有提出要求的州来说,这些肥沃土地的分配似乎不公平。
代表后者发言的马里兰州提出动议,要求将西部土地视为公共财产,由大陆会议划分为几个自由独立的政府管辖区。这一意见没有受到热烈欢迎。然而,1780年,纽约率先将它所宣称的西部土地的主权交给了美国。其他殖民地也跟随纽约的脚步。因此,到战争结束时,很明显,大陆会议将拥有俄亥俄河以北的所有土地和几乎所有的阿利甘山脉以西的土地。这几百万公顷的土地成为公共财产,清楚地表明了在这些艰难岁月中国家意识和团结愿望的存在,也为国家主权的概念提供了一些实质性的内容。但也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自1781年以来,松散联系各殖民地的邦联法规提供了一个解决方案。根据这一规定,1787年《西北法案》颁布的有限自治政府制度将西北地区组织成一个单独的地区,由国会任命一名总督和若干名法官对其进行统治。当该地区达到投票年龄的男性居民达到5000人时,可以建立一个有上下两院的议会,下院由该地区自己选举产生。此外,它还可以向国民议会派遣一名无表决权的代表。
该区域可以由多于三个州和少于五个州组成。当任何一个州的自由居民超过60,000人时,它就可以“在享有与原各州同等权利的基础上”加入联邦。在“原各州与该地区人民及新成立各州所签订之盟约”中,有六项条款保障公民权利与自由,促进教育,并保证“该地区不得有奴隶或强迫服役”。
于是,一种基于平等原则的新殖民政策开始了。这一新政策推翻了一个长期以来的观念,即殖民地是为了母国的利益而存在的,在政治上处于从属地位,在社会上处于劣势。取代那种想法的新原则认为,殖民地是国家的扩展,有权享有一切平等的权利和利益。这种资格不是特权,而是应得的权利。法令中开明的规定奠定了美国公共土地制度的基础,使美国很容易向西扩张到太平洋沿岸,从十三个州发展到五十个州。
然而,在解决其他问题时,邦联的规定令人失望。这个条例最明显的缺点是,它没有为这十三个州建立一个真正的国民政府。自从1774年第一次民选代表抵制英国以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