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一词的由来?

“条条大路通罗马”自有一条路,那就是古罗马人在欧洲和北非修建的被称为“罗马路”的道路。是古代欧洲堪比中国和秦的伟大工程。

在秦国灭六国的过程中,修了很多路。秦朝建立后,它们继续得到维护和修建,形成了通往全国各大地区的“飞奔之路”。时至今日,从北至内蒙古东胜,南至湖南零陵,东至渤海之滨,仍能看到2000多年前的庞大交通工程遗迹。内蒙古东胜“直路”(秦池路,直通北方)保存的遗迹仍为90李龙,路宽仍在35米以上。当时平原地区驰道的标准路宽是50步,秦代做的是1步6尺,现在的1尺大概是0.23米。可以算出来,路宽约70米,应该真的算是古代的“高速公路”了。路边三柱一树,十里一亭,高速公路的附属设施也一应俱全。

有些书上说秦赤道是秦始皇出巡的“御道”,很可能不是真的。从保存下来的遗物来看,很明显是在重载下使用了很长时间。如果不忘记当年秦国出兵的规模在世界历史上是罕见的,动辄几十万人,后勤补给运输的任务之艰巨就不难想象了;修建赤岛无疑是出于军事需要。罗马道路也是如此,主要是一种“军用道路”。第一条路,从罗马到意大利南部城镇卡普亚,是公元前312年在一位名叫“阿庇乌斯·克劳狄乌斯·凯库斯”的巡察官指挥下修建的,因此以他的名字命名为“维亚阿皮亚”。罗马人在哪里打仗,就在哪里修建这条“路”,纵横交错,形成一个“网”。在欧洲大陆,它们都通向罗马,但在英国,它们都通向伦敦。

罗马路的总里程大概不会比秦池路少,但远没有秦池路宽。它的路面经常是用石头铺成的,这就是“铺路”。铺设方式类似于中国南方的卵石路,但与“石板路”不同,比通常只是夯实土路的秦池路要好。古罗马的基本军事单位是centuria(顾名思义,centuria),标准的建制是42个centuria组成一个军团,所以这个罗马军团大概有4000人左右。公元前44年凯撒被谋杀后,他的侄孙(外侄)和养子盖尤斯(继承人)与马坎托尼争夺继承权。获胜后,他的军队扩充到60个军团,但减少到28个。罗马帝国用兵数万,远不如秦军,比如第四任皇帝克劳迪亚斯(公元41-54年在位)就以4万左右的兵力征服了大不列颠。在这种情况下,罗马路自然不需要像秦池路那么宽。

不仅仅是“罗马之路”通向罗马。

除了征服大不列颠,克劳迪亚斯还做了一件大事,那就是发布命令,允许高卢贵族获得罗马公民权,这对高卢的“罗马化”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后来,在它征服的其他地方,罗马帝国也进行了类似的、相当“开明”的做法;而那样做确实有利于被征服者的“罗马化”。在这种情况下,大量“外省人”涌入罗马,凯尔特人、柏柏尔人、犹太人、埃及人都成了罗马公民,更不用说受到罗马人尊敬的希腊人了。所以,“罗曼?难道不是一种“伦理道德”吗?Description”(种族描述),并成为了politicalterm(政治术语)。

获得罗马公民身份(Romanciti?zenship的很多“外省人”当了兵,有的当了官,有的当了元老院议员,有的甚至当了皇帝。MarcusAurelius(121-180)既是皇帝,也是著名的新斯多葛派哲学家,他来自高卢南部。另一个来自南高卢的著名人物是一位历史学家和《历史与编年史》的作者(普布利乌斯·科尔涅利乌斯·塔西陀,公元前55?-120?)。出生于意大利北部的诗人维吉尔(公元前70-19b,但丁在《神曲》中写的地狱指南)和历史学家蒂托·李维(公元前59-公元17,罗马历史)。用今天时髦的话说,这些人就是“成功人士”。对他们来说,通向罗马意味着通向“成功”;“条条大路通罗马”,那条路是在“军路”或“仕途”之外的。

公元98-117年在位的图拉真出生于西班牙。他不仅是第一个成为罗马皇帝的“外省人”,而且成就非凡,因此有“擎天柱公主”(最好的皇帝)的美誉。他改变了“开国皇帝”奥古斯都的政策,把多瑙河作为帝国的东北边界,渡过多瑙河,攻占了达契亚人的土地,把它变成了罗马帝国的一个边疆省份,也就是今天的罗马尼亚,从而在东欧的斯拉夫语国家中出现了一个说拉丁语的国家。为了保证部队供应,图拉真在铁门以东的多瑙河上修建了一座多跨石墩木拱桥,全长800米,单拱最大跨度52米。在长达1000多年的时间里,不仅保持着“欧洲第一”的记录,更是“世界冠军”。秦池路上至今没有发现与之相媲美的桥梁,所以离了路,我们不得不承认罗马路在这方面也更胜一筹。

显然,“条条大路通罗马”这句谚语应该在罗马帝国崩溃之前就已经出现了。最开始大概是拉丁语谚语,很早就被翻译成其他语言,比如日耳曼语。现在德语中也有“all Wege führen nach Roma”的说法。德国人虽然没有高卢人那么“罗马化”,但也有以罗马为中心或者“正统”的思想;德国人建立的第一个国家,通常被称为“第一帝国”,在德语中被称为“Heilige Roma Lische Reich Deutscher Nation”。

正是在罗马帝国崩溃之后,盎格鲁-撒克逊人渡海来到了英国。他们进化成了“英语”,他们的语言也进化成了“英语”,甚至更晚。莎士比亚之前最伟大的英国诗人杰弗雷·乔叟(1340-1400)因为受到众多大贵族和国王的青睐,有幸游历了法国和意大利,但他当时身在意大利,“中心”是佛罗伦萨而不是罗马,只能感叹“我们生得太晚了!”。英国人不仅不会创造这个谚语,而且把它翻译成英语也很晚了。《条条大路通罗马》中的“路”一词,在古英语中(约5世纪至11世纪)被用作“突袭”,意为“骑马”,但在乔叟时代已成为废弃词。作为“沟通各地的线路”,“路”最晚出现于16世纪;起初写为“巷道”,里面的“路”字仍作为“读书”的古义。“道路”这个词也被用来指骑马和驾马车。“railway”现在在英式英语中叫“railway”(美式英语中叫“railway road”),但也被简化为“railway”,其演变似乎在重复当年从“railway”到“road”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