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乐作品欣赏

《幸福》不仅反映了捡垃圾的农民工的生活状态,也反映了Xi安各行各业农民工的生活现实。这是一幅描绘在城市工作的农民生活的画。农民工为了自己的生活,也为了城市建设,在城市的角落默默贡献自己的力量。正如刘所说:“如果没有那些环卫工人和我们,安会是什么样子?“这超出了我们的想象。但是城市是如何对待这些农民工的呢?他们总是怀着一颗虔诚而向往的心,渴望在城市里扎根,在这片诱人的宝地里有自己的一席之地,却总是受到不公平的对待。许多人,像刘和吴福,都受到了城市的身心伤害。农民工不仅辛苦了,还有尊严甚至生命。即使在这种情况下。

快乐故事性很强,故事节奏比较快。但这部名为《快乐》的小说,却经历了一个痛苦的酝酿过程。贾平凹在后记中说,这是他写过的最难的一部小说。刘,一个农村人,进城捡垃圾,一心要做城里人,为脱胎换骨做准备。最棒的是,他把自己的肾卖给了城市居民。肾是自然界的基础,负责发育、生长和生殖。现在农民在城里生孩子。他认为买肾的韦达(伟哥)是个有钱人。在一次抢劫中,两人不期而遇。从此,就成了刘在这座城市的影子,他能留在这座城市的根,和他梦想的未来。在刘看来,肾知道路。大卫身体里的一个肾和自己身体里的一个肾正在向孟一春靠拢。因此,孟一春与大卫的关系并没有引起幸福的嫉妒,反而使他多少有些欣慰。然而,他错了。大卫没有换肾,而是换了肝。他很失望。一切都变了。不仅与刘失去了联系,刘也成了城里人的根,失去了有形的土壤。此外,肾脏与肝脏有很大不同。肾为先天之本,肝为后天之本。所以,孟一春被抓的时候,换了肝的大卫很冷漠。如果有刘的肾,就不会这样了。刘为了盖新房和娶媳妇,卖了三次血。听说有人卖血得了乙肝,所以不卖血不卖肾。卖肾的钱盖了新房子,可是新房子盖好了,女方却嫁给了别人。为此他吹了三天三夜的笛子,卖了一双女式尖头高跟鞋,来到城里娶了城里的女人。贾平凹说:我这样安排是为了表达他和这座城市的关系,而刘无法融入这座城市。刘的命运也是农民工的命运。大部分农民都死了回去了,只有他还在。最后的处理是让五福把鬼留在城里,而刘还在城里。他依然在这座城市里做着他的梦,他依然觉得自己的肾还在这座城市里,换成了一个城里人。当他把自己的肾卖给一个城里人的时候,他以为自己是城里人,其实是城里人换了肝。但在刘快乐的心里,他觉得自己的肾还在城里,城里还有另一个女人。他有各种各样的理想和追求。他的想象力还在城市里,离不开城市。刘很乐意留在城里,带着只剩一个肾的残缺不全的身体,另一个肾卖给了城里人,成为城里人的先天之本,融入了这座城市。农村的肾支撑了城市。最初,这座城市的一半是农村。然而,刘庆幸的是,他不知道被卖掉的肾长在了谁的身体里。如果是他自己离开的,那是别人的,是这个城市的,与自己无关。只有一个肾的刘星,留在城市,依然幸福。他以后会怎么样?刘星不知道,贾平凹也不知道。答案在时间和城乡历史的眼里。

刘用自己的身份证帮教授开门,换来了他的道德怀疑。面对文化知识和道德的质疑,刘不可能是势均力敌的。顽强的城里人意愿与农村身份的冲突,构成了行为与人格不可回避的矛盾。面对城市人和贫困族群,刘有着双重身份。他成功地制造了“吴府,只要他和在一起,就叫我刘高兴”,并依靠比吴府和更为丰富的现代知识和文化确立了在贫苦族群中的权威。开光五富体现了他领导的实现过程,却无法不自觉地反思自己为城市代言的立场。他在城市规则下建构主体自我意识。他有感情和智力分裂的倾向,但理智上看不起同伴。他问自己,“刘,你还讲究文化,完全把自己混成五富或者吗?”时刻注意提醒自己和同伴的区别,这是城里人看不起乡下人的同质问题。日益城市化的刘是不是看不起刘这个从未城市化的乡下人,通过抗争与城市达成和解,就像两三代前被城市化的人一样,不知不觉仍成了俘虏,甚至还有一丝精神上的胜利?他进入酒店收废品,被保安拦住了。他先脱了鞋,然后才能进去。但他可以用想象来消解被身份规则压迫的屈辱,甚至幻想大堂里留下的脚印可以自由游走。他穿上皮鞋和西装为翠花取回身份证,并要求五福称他为刘主任,而不是刘主任,想象他在行政系统中的适当地位。高跟鞋系列代表了他对都市女性的想象,不考虑翠花这个国家的大脚。他和石一起忙碌,更多体现的是一种处于领导地位的道德优越感。优越感的出发点不仅仅是个人尊严,更重要的是他对于自己来说更容易被城市接受。

大部分农民工也很满意。比如五福,把一天挣几块钱,吃一口萝卜馒头,喝一会粥的日子,当成好日子。他说:“庆丰镇没几个人跟我们一样!”农民工普遍认为城里人看不起他们,但又不愿意回到农村过没有温饱的生活。城市生活的满足感是建立在与过去农村生活的比较基础上的,这说明农村生活对农民已经失去了吸引力,难以忍受的贫困和对城市生活的向往使农民毅然离开了土地。另一方面也隐藏了不能横向比较,满足于快乐的意思。与其他城市居民相比,农民很可能对城市感到失望、怨恨,甚至是破坏性的。像刘这样不计报酬,以苦为乐,为城市奉献一生的人,实在是凤毛麟角。在被城市欺凌和鄙视后,吴福和巴荒以诅咒现实和城市作为回应。刘、孟一春、邢虎以不同的方式进行抗争,试图改变这种悲惨的局面。刘为牟取暴利,购买医疗废物的违法行为。孟一春从一开始就没有以出卖肉体为生。刚来城市时,她在一家餐馆做过洗碗工和保姆,但收入微薄,勉强维持生计。为了帮哥哥破案,她不得不去当妓女,赚够了钱去公安局调查罪犯。失去丈夫后,星湖并没有自杀,而是为自己的人生做了一个规划,并从中收获了很多。虽然他们的斗争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由于种种原因,都以失败告终。刘通过收购医疗垃圾获利颇丰,但后来被叫停。成为妓女后,孟一春攒了不少钱,但警方无止境的要求让孟一春无法摆脱妓女的身份,陷入了弟弟和自我救赎。邢虎的“计划”让刘受益匪浅,但在城市意识形态下,邢虎凭借自身能力无法通过正当手段实现计划,无奈走上了购买“赃物”的犯罪道路,最终被捕。贾平凹丰富了叙事层次,极力压制空洞的叙事,使故事更加生动细致,柔和温暖。吴父拉着刘的衣襟走进安城,上个月在城里丢了性命。带着住在城中村池头村的喜悦,五福从不离开自己的地盘兴隆街,只走“兴隆街、废品收购点、池头村”3.1分的路,不会独自从Xi安回家。他坚守着农村食物的概念,食物没有了,但他不会自己留着,也不会把卖废品赚来的钱邮寄出去。他不理解也不想接受城市法规。他不明白为什么农村的北方瓜叫南瓜,“鸡爪”叫“鸡爪”。他没有刘那种“草不低人一等”的态度,他永远只在乎眼前渺茫的机会。《幸福》中的生活细节是真实的,但趣味归于不同叙事的审美。首先,叙事中包含了五个像跃进土里的有钱人。他们只能被生活俘虏,永远做不了主人。他们甚至不会像那样诅咒强大的刘。两者最大的区别是他的想象力,超越了生活情境。

《高兴》与普通村民进城叙事的区别在于主观反映。乡下人“刘哈娃”改名为“刘”表现了自我支配的意志,自我支配与被支配的张力,演绎了反抗规则的斗争。命名的特殊行为在特殊语境下受到质疑。小说开头用两个无主句来表现审查和被审查的话语权控制的场景。威严的警察不愿意问“姓名”,轻蔑地把“你叫什么名字”的双边对话省略成没有主语的句子。这位御史公开自称是刘,却完全不屑于回答我的名字。内心反抗的潜台词,是一场“为什么我要比你多说几句”的看似平等的较量。一个农村人进城的叙事隐藏着农民自我命名的合法性受到质疑。刘在农村人中很少见,他坚持要一个与身份证不同的新名字。名称是一个符号,表示主语结构。虽然他的同伴吴福习惯称他为“刘”但他并不想改名,也不明白这是摆脱乡下人文化烙印和城市新生活的开始。刘带着五福的尸体回家的情况成了一个寓言。五富死后还乡的意愿是一种特殊的地方认同方式,将意愿转化为行动是违背城市规则的,必须由城市来规范。非法“抬尸”引发了对抬尸者自行改名合法性的审查。在他的坚持下,警察终于把他叫成了刘——尽管他被戴上了手铐,刘还是赢了。刘是一个矛盾的聚合体。他实现了五富的愿望,客观上强化了生命之根的本土认同与做一个城市人的愿望之间的冲突。他改了名字,有了一副和城里人没什么区别的样子,却改变不了他的乡下身份。刘·的农村人口向城市的“跨界迁徙”难以跨越歧视性的文化空间,也难以取代历史上深刻的城乡意识形态和新的规划约束。乡下人进入城市很难摆脱“他者”的身份。大卫和他的那群成功人士都是素食主义者,家里摆满了只为幸福和五富准备的荤菜。尊重的表象之下是对知识和文化的蔑视——只有穷人和傻子才嗜肉如命。

《高兴》中刘的主体建构是一个在多重规则下充满矛盾和冲突的艰难过程。他把自己改名为“快乐”,无论是作为形容词还是作为动词,主要意思都是开心和兴奋,是对这座城市的一种善意。在本文中,我们通过怀疑“幸福”来寻求正义和平等。《抬尸还乡》参考了它的农村根源,解构了“快乐”这个命名的价值,这可能是快乐最大的价值。二元体制分割的城乡矛盾,因为农村人进城而变成了同一空间的人与人之间的矛盾,农村人与城市人的矛盾被解读为各种生存冲突。知道自己无法把父兄当初创造的利益和从城市中榨取的利益割裂开来,只好在一个城市人无意进入的空间里谋生,成为一个特殊的族群,一个贫困的族群,一个农民工的族群,一个打杂的族群。贾平凹期望从“拾荒者群体”的“生活状态和精神状态”中触摸到这个时代城市难以触摸的“脉搏”,这与社会学研究不同。后者侧重于从“农妇”到“打工妹”的集合概念,在统计和个案研究的指导下,忽略了生命和身体。小说的叙事更关注孟一春、米谷这样的女性生命群体,小说以刘悲惨的生命状态结尾,与文章的主题相呼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