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史契约

西周的买卖合同叫“质押”,写在竹简上,分为两部分,双方各一份。质量是用来买卖奴隶、牛和马的长期契约;代理是用来买卖武器和稀有物品的简短契约;“质量”和“代理”是政府做出来的,由“质量人”管理。

告别就是契约。

西周时期出现的借贷契约。《李周·田·关晓在》:“听、说、责、别”。责任指的是借,离别是契约。傅的另一种形式不同于质押。傅的另一种形式是在一张竹简上只写一笔借款,然后从中间剖开,债权人和债务人各持一半,竹简上的字写了一半。

注:西周时,民事案件的书状也叫“赋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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