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丽发家族史

法家法家是中国历史上一个以主张法治为核心思想,以富国强兵为己任的重要学派,与《汉书》、《艺文志》并列为“九流”之一。法家不是纯粹的理论家,而是积极入世的活动家,他们的思想也侧重于法律的实际效用。[1]法家思想包括伦理思想、社会发展思想、政治思想和法治思想等诸多方面。法家伦理。法家伦理是指以人性观为基础的诚信义利观。法家成熟很晚,但形成很早,可以追溯到夏商时期的官员,成熟于战国时期。春秋战国时期又称为刑名之学,由管仲、石_、子产、、吴起、商鞅、沈导、沈不海、、戏剧辛等发展起来,成为一个学派。战国末期,韩非总结综合了他们的学说,是法家的杰作。其范围涉及法律、经济、行政管理、组织与管理、社会改革、法律、经济、金融、货币、国际贸易、行政管理、组织理论和运筹学等社会科学。[2]法家是战国时期君王的政治代言人,在政治上“独步天下”。强调“不要亲昵,不要极端高尚,脱离法律。”[3]法家作为一大派,提出了至今仍有深远影响的法治思想和理念,足以说明他们对法制的高度重视,把法律视为有利于社会统治的强制性工具。这些体现法制建设的思想一直沿用至今,成为集权人民稳定社会动荡的主要统治手段。当代中国法律的诞生受到法家思想的影响,法家思想对一个国家的政治、文化、道德有着强大的约束,对现代法制产生了深远的影响。[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