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建设兵团的历史演变
造林面积超过654.38+20万公共项目。生产建设兵团的宏大规模和巨大成就,是中国* * *实行屯垦戍边政策的伟大胜利。
为进一步落实屯垦戍边政策,1952年,党的中央军委命令新疆部队和工程建设部队的部分士兵就地转到农业建设部队和工程建设部队,承担边疆经济建设任务。1954年,党中央决定将这支复员部队集中编为兵团,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新疆军区生产建设兵团光荣称号。从此,新疆军垦开创了新局面。
生产建设兵团自成立以来,保持了人民解放军的一套政治机构和制度,并赋予了生产建设新的内容。实行工农兵、学者、商人统筹兼顾,农林牧副渔综合发展的生产建设方针,坚持台站结合,体现了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的一致性,使人民军队“三支队伍”的作用得到更加充分的发挥。兵团在发展农业的同时,还大力发展工业、商业、金融和贸易事业,建立、健全和逐步完善了农工商联合经营。兵团工业的成就对改变新疆工业基础薄弱发挥了重要作用。兵团全体官兵,时刻为生产建设而奋斗,坚定不移地担负着战斗队、生产队、任务队的任务。到1998,兵团工农总产值占自治区工农业总产值的19.7%。
从1983开始,兵团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对农场经济体制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农业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工业、交通、商业和建筑企业实行承包经营。在运行机制上,由封闭型向外向型的转变和国外的引进为兵团的发展创造了更好的条件。
文革期间,1968年6月30日,沈阳军区党委在原东北农垦总局所属农场的基础上,成立中国人民解放军沈阳军区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并于1973年8月30日将“沈阳军区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纳入黑龙江政府领导,更名为“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1976年2月25日,兵团撤销,改编为黑龙江省国营农场总局。今天,它是黑龙江农垦系统,也被称为北大荒集团或黑龙江垦区。
1969 65438+10月24日,中共中央、中央军委、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解放军北京军区内蒙古生产建设兵团成立,内蒙古生产建设兵团于5月7日成立,1969。其编制体制采用兵团-团-连体制。1975年6月24日,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撤销内蒙古生产建设兵团。7月16日至7月21日,农林部召开生产建设兵团转制并做好交接工作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