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望灵:历史上的中国是如何“和谐”的?

一段时间以来,“和谐社会”成为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这不是没有道理的。

“和谐社会”与“阶级斗争论”相悖,但后者并不是那么容易退出舞台的。同时也有“法律至上”、“制度万能”等论调,都是基于“争”字。事实上,它们都是从西方引进的,它们能否导致“和谐社会”令人怀疑。

如何引导“和谐社会”如果历史上有这样一个社会,它是如何形成的?对于一个历史学家来说,只能从历史(尤其是中国的历史)中寻找答案。

近年来,有学者认为我的《租佃关系新论——地主、农民和地租》一书完全否定了“旧社会”的“旧认识”;有学者认为这是“为地主正名”;还有人说传统中国本来就是“和谐社会”,过去的历史被歪曲了。

但是,现实生活中的问题更复杂。18世纪,租佃关系一度成为令人头疼的社会问题,被提上日程。在此之前,政府不干预租赁关系。直到雍正五年,政府“以身作则,地主虐佃,佃户欺地主”,这才开始说:“凡不法士绅私自立板、棍棒以责佃户者,士绅将按违法处罚,监工脱衣,杖八十。若将佃妇收为丫鬟、嫔妃,则处以缓刑。”如果一个地方官员玩忽职守,厚此薄彼,而主管的上级又不能揭发的话,那就交由另一个部门处理。"

也就是说,以后只要房东欺负租客,政府都会出面接受。然而,只有这一法律规定似乎是站在租户一边的。在这样的场合,你是更关心租客还是偏向业主?从传统政治的角度来看,无论政府站在哪一边,都可以说是违宪。于是在法律中增加了一段话:“拖欠房租、欺侮地主的顽固佃户,将被处以八十棍子的惩罚,并按所欠房租的数目追缴阿贝尔·塔马塔的地主。”

至于法律为什么不能只讲一面,需要深入思考。

我们再举一个例子。乾隆五年六月,河南巡抚Jartoux要求举一个交租济贫的例子:有五分灾,五分收,五分租要停。如果你在灾难中得到六分,你将得到四分之三的租金。即使灾情非常严重,房租也应该完全免费。甘龙以赞同开始:“照要求做。”但在陈其宁的建议下,皇帝收回了他的委任状。

法律为什么不对收取租金的比例做出硬性具体的规定?这也是我们应该考虑的问题之一。进一步观察清朝的法律(比如雍正五年条例),在处理欠租问题上,“完”和“欠”是什么意思,还了多少才算完?是不是要交100%就够了,少交百分之几才能算房租?.....法律本身并没有回答这些问题。事实上,在民事纠纷中,相关的法律规定只是参考之一,甚至是“可有可无”的东西。即使有相关规定,也不需要被中国古典法律的细节所束缚,而是要按道理而不是严格的规定办事。如果规定了很多详细具体的条条框框,在清人看来,恐怕就是孟子所说的“不理百姓”,百姓自陷其中。

这就提出了一个“政府角色”的问题。18世纪,中国已经面临一些现代化的问题(比如人口大量持续增加),开始了一些现代化的努力(比如加强政府)。它管的事情比以前多得多,但需要考虑:政府该管什么?什么不关他的事?管,又管到什么程度?这无疑是一个巨大的历史问题。

十八世纪中国政府出面干预租佃关系,具有一定的现代性。同时,考虑保持政府应有的角色,也是一种现代精神。

在现实生活中,一方面有一些政府的干预,另一方面中国公民社会更多的是依靠自己的智慧,也就是房东和房客之间各种鲜为人知的“猫腻”和私下行为,已经达到了一定程度的“和谐”,其中的一些也是应该认真理解的。

当然,也有读者批评这项研究存在“立场问题”,其中不乏误解。其实这本书的思路就是站在农民的立场上,对当代农民“反行为”的研究有所启发。在中国社科院的一场演讲中,与会学者也集中讨论了这个问题:这种现象是因为农民的“斗争”还是地主的“退让”(宽容与忍让;有一种情况是100多块石头出租,有的是几十块石头出租,这就是中国传统儒家思想的作用?还是一种“市场效应”的结果?……

经过多年的思考,作者终于放弃了“阶级斗争”的观点,认识到站在富人和穷人一边(尤其是从政府及其立法的角度)大概是不正确的,理解了传统政治观念中合理的一面。

资料来源:中国《新闻周刊》,2008年第8期

和谐出现在中国古代哲学的“和”范畴中。更早的记录可以在《国语·于正》中找到。西周官员王世博在为郑桓公分析天下大势时指出,西周之所以会灭亡,是因为周王是小人,是远臣,不顾百姓的意愿,“和而同之”。王世博认为:“与真实的生物和谐相处,同样的情况不会持续下去。”这里把“他”和“同”列为对立的范畴。什么是“他”和“童”?两者的本质区别是什么?王世博的分析是这样的:“如果他等于他所说的总和,他就可以富有并回归事物;如果我们利用了同样的优势,我们就会抛弃它。因此,前国王和金木被水和火混合,与数百件事情。所以要以五味调口,四刚卫身,六法听耳,七奉心,八成人,九立纯德,十练百体。.....要看先王被聘后又被异姓所聘,求财有方,选臣取谏,说多事,役之类的。什么也没听到,什么也没写,什么也没尝到,什么也没说。国王会抛弃阶级并同意它。如果你想清白,你会得到什么?"

这段话首先给人的印象是有一些数字:四、五、六、七、八、九、十、百,这些数字都与正价值观联系在一起:金木的火、水、土合作创造万物,酸甜苦辣咸五味满足人的口味,协调六种旋律悦耳动听,纠正七种感官为心灵服务..简而言之,就是综合各种因素,使之相互配合,形成新的事物或达到理想的结果。它包含多样性,承认差异,不排斥矛盾甚至冲突,但最终达到更高层次的统一与协调,即和谐。所以用一句话概括“和”就是多样性的统一。后来,王世博从反面论证了这个问题:只有一种声音不能成为优美的音乐,只有一种颜色不能成为缤纷的色彩,只有一种味道不能成为美味,只有一种东西不能与之相比。只有允许不同的事物存在,才能有对比、竞争、发展和提高,才能创造出丰富多彩、欣欣向荣的局面,这就是王世博所说的“和谐生物”;否则就会陷入单调、枯燥、压抑、被忽视甚至死亡的境地,这就是王世博所说的“不随同”。

比王世博晚200多年的齐襄子继承和发展了王世博的这一观点。据《左公二十年》记载,晏子在回答齐侯“和而同”的问题时说:“异”。和谐如浓汤,水火酰盐梅子可烹鱼,故能酬。杀夫而使之,使其味同,少助其利,随其去。一个绅士吃它来平静他的心。君臣也是如此。所谓君可有可无,臣献或不献使之可能;你所谓的“不”可以忽略,我可以提供给你。是建立在政治和平而不作为的基础上的,人民没有野心。.....先王的五味五声也被用来平复内心,成为他的政治。"

和王世博一样,晏子也是用例子讲道理,晏子更有针对性,就是君主如何更理性、更科学地治理国家。晏子认为,为了得到美味的食物,厨师必须使用不同的口味来做汤。音乐家必须融合不同的音乐元素,协调不同的特色声音,才能创作出美妙的音乐。君主治国也是一个道理。在做决定和发布命令时,他要善于听取不同的意见,积极的意见和消极的意见。这样,两者相辅相成,填补空白,使决策或命令更加完善合理,君臣和谐才能在更高的层次上得以实现。

这一思想被孔子总结并提升为衡量君子和小人的标准:“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也就是说,在待人接物上,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坚持原则,不排斥不同意见,在争论和互相辩护中达成* * *谅解,而不是装模作样,人云亦云。在此基础上,孔子提出了对待君主的正确态度:“不可欺,而可犯。”对真理的态度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按照这个标准,孔子认为颜回不是好学生,因为“我不愿意帮助别人,所以我什么都说。”颜回只是照着老师说的去做,不加区分的认同老师说的,无条件的接受,而不是深入思考后提出问题和建议来丰富和补充别人的意见。

以上应该是“和”的第一层含义:充分尊重创造性和差异性,善于处理各种复杂矛盾,广泛借鉴不同意见,兼收并蓄,博采众长,达到理想状态:和谐。从这个意义上说,“和”是和一切美好的事物联系在一起的,比如和谐、安宁、和谐、善良、美好、和谐、和谐、温柔、温柔、亲和等等。因此,“和谐”被视为中国文化的审美理想和最高境界。——这是“和”的另一层含义。

首先是指人的身心(包括生理和心理)处于最佳状态。《中庸》说:“喜怒哀乐,喜怒哀乐在中;所有的头发都在中段,称为和。如果你在中间,你就是世界上最大的;和者也,天下也。中立一点,天道地位尴尬,万物孕育。”“中”是自然人的状态,“和”是社会人的理想状态,符合礼法,从容自然。人到了这种境界,就会温柔安详,心平气和,那么天地各得其所,万物自由生长发展。

此外,“和谐”意味着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处于最佳状态。孔子的弟子游子提出“礼以和为贵。”孟子提出“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这里的“人与人之间的和谐”指的是人民的团结,齐新人民的团结是胜利的决定性条件。庄子提出:“和而不同,就是快乐;与天和谐者,谓之天乐。”视“和”为幸福之本。有“和”才有幸福。如果人与人之间,人与自然之间是和谐的,那么就会有幸福和满足。荀子认为,人之所以“天下之贵”,是因为人能“和”,而“和为一,一者更强,多者更强,强者胜于物……”人与人之间和谐协调,才能团结统一,实力才会强大,实力强了,外物就败了。

此外,“和谐”意味着人与社会的关系处于最佳状态。先秦思想家把“和谐”作为政治伦理的最高原则和政治应该达到的效果。《尚书》说:“克明君德,以亲九族。九族相安,百姓相安。民清、和合、万民,民随时变。”强调一下,首先,管好你的宗族,使之团结和谐,万众一心;然后治理自己的诸侯国,协调彼此之间的关系,使天下诸侯国友好如一。这是一种理想的社会形态,家庭和睦,国家太平。大家各司其职,各尽所能,互不冲突。正如《礼记》中所描述的,李云:“四体直立,皮满革,人肥。父子忠贞,兄弟和睦,夫妻和睦,家财万贯。臣法,小臣贱,官位有序,君臣和谐,国肥。帝以德为车,以乐为御,诸侯以礼相待,大夫以法令,士以信考,民以和为守,天下之肥也。”多么美丽的人间天堂啊!

最后,“和谐”是指人与自然的关系处于平衡协调的状态。中国古代思想家认为宇宙是一个有机的整体,相互依存,相互支持。只有在和谐的关系中,它们才能找到自己的适当位置,发展并生生不息,即如《中庸》所说:“万物相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这个世界很棒。”荀子发展了这一观点,并将其提升为:“万物有其生之和谐,有其成之养料。”这是人类美好的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