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分析了我国银行不良贷款的成因、危害、处理和教训

目前,对银行不良贷款的成因和制度有很多研究和综合分析,但我们认为在具体处置和对策上还存在一些不足。本文将进一步研究这一问题,并提出处理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三种基本方法和手段。

1.通过政府力量处置不良贷款

第一,注入公共资金,鼓励国有商业银行在资本市场融资。因为我国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明显是有计划的,依靠财政注资来部分解决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是符合历史事实的。国务院批准的中央汇金投资公司先后向建行、中行注资450亿美元,向农行、工行注资400亿美元,以弥补其资本金不足,提高流动性,鼓励国有商业银行实行股份制改革,通过上市在资本市场筹集大量资金(中行、建行已上市)。经投资者同意,部分募集资金将用于清理不良贷款,有利于减轻银行债务负担,提高经营效率。

第二,进一步发挥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不良贷款处置中的作用。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是深化中国金融改革、借鉴国际不良贷款处置经验的产物。四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自成立以来,收购处置任务已完成过半,但剩余资产的绝对规模仍然较大,资产形态多样,债务人情况复杂,处置环境差异较大,整体价值呈现加速贬值趋势。同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不良资产管理和处置方面运用了多种技术、手段和方法,在不良资产处置方面有相当的经验。再者,商业银行处理不良贷款有一定的局限性。因此,需要借助资产管理公司等专业机构(中国的实践经验已经证明了这一点),全面解决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问题。为此,应进一步发挥资产管理公司在处置不良资产中的作用。

第三,努力发挥地方政府的作用。一是完善地方政策法规,改善信用环境。地方政府虽然不能直接制定法律法规,但可以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面有所作为,遏制债务人恶意逃废金融债务,出台相应政策法规支持金融债权人处置不良资产;第二,在培育不良资产处置市场方面,需要吸引大量的民营企业、外国投资者和个人进入市场,地方政府应出台相应的配套政策法规予以支持,以有效改善不良投资的交易环境;三是在规范不良资产处置中介市场方面的作用。不良资产处置高度依赖中介机构的诚信和服务质量,地方政府应有必要的规划、安排和引导。要通过政府的引导和规范,建立完善的不良资产评估、拍卖和法律服务中介市场,为不良资产处置提供规范高效的中介服务;第四,利用政府行政资源的特殊优势,充分发挥其在不良资产处置过程中的作用。比如,政府在金融债权人处理债务人抵押的国有划拨土地、确定安置企业职工和清偿金融债务的比例、土地重新规划整合、利益分配等方面发挥决定性作用。五是直接参与不良资产处置项目。比如国有企业、资产管理公司进行债务重组、资产置换、债转股等。地方政府的参与将更有利于协调各方利益,容易推动重组成功。

第二,通过市场手段处置不良贷款。

第一,不良贷款打包出售。为了减轻政府和银行处置不良资产的压力,有必要建立和促进不良资产二级市场的发展,放宽对银行出售不良资产的限制,鼓励外国和私人资金投资国有企业和不良债务,并允许设立商业资产管理公司和不良资产投资基金。参与债权交易的银行可以根据自身债权情况,在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专业市场上出售债权。出售债权的价格可以根据债权的风险程度和所附现金流来确定。卖方银行和买方可以通过竞价等公开透明的方式确定最终的转让价格,防止道德风险。通过市场化运作模式,卖方可以快速回收资金,提高流动性,买方可以以低于债权账面价值的价格买断卖方债权,实现买卖双方共赢。

第二,不良资产证券化。资产证券化是指通过一定的结构安排,将缺乏流动性但能产生可预测的稳定现金流的资产的风险和收益要素分离重组,然后转化为可在金融市场上出售和流通的证券的过程。随着一些资产证券化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以及一些新的资产证券化相关法律法规的颁布,我们认为中国已经具备了不良资产证券化的条件。主要策略有:一是依法设立SPV其次,建立资产证券化的破产隔离机制;第三,加强信用增级、信用评级和担保体系建设;第四,分类建立证券化资产池;第五,引入权威服务机构管理和处置不良资产。

第三,产权多元化。通过市场化解不良资产的另一个主要手段是产权多元化的市场基础和组织结构。对于资本不足、不良资产比例较高的国有商业银行来说,在政府注资后引入外资、境内机构企业乃至个人投资者,是增加银行资本、促进产权多元化的必要手段。

因此,产权结构多元化对改善银行治理结构、硬化信贷业务预算约束、阻断政府干预、消除银行政策性职能提供制度基础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国内外的经验,必须注意的是,产权多元化改革不能等到银行体系不良资产存量完全解决之后。在加快处置不良资产的过程中,必须伴随银行资产重组和实质性改革,否则就会变成银行资产的大甩卖,助长社会逃债现象。在一定程度上,产权多元化比现有不良资产的处置更重要。只有在银行形成理性审慎的经营风格后,才能赋予银行更多贷款豁免等自主处置手段,才能改善社会信用环境,从根本上提高不良资产处置速度,有效抑制不良资产的产生。三、通过自身力量化解不良贷款

第一,积极纠正自己的异化。一是要从思想上提高认识,强化风险意识。藏品要真实,问题要尽早暴露。任何拖延和掩饰,都只会让问题变得更糟,甚至积重难返。第二,需要通过招投标的方式确定专业的评估机构对不良贷款及其抵押物的价值进行评估,彻底摆脱暗箱操作和道德风险。三是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最大限度利用现有处置手段,充分利用各项政策,最大限度减少不良贷款。

第二,提高银行风险准备金的比例。目前年初贷款余额1%的比例,与巨额不良贷款相差甚远。如果真的按照国际通行的贷款分类提取,不可行,因为国有商业银行整体盈利能力太低。鉴于此,建议按信贷资产余额的3%左右提取风险准备金,以增强银行化解不良贷款的能力。同时,大部分风险准备金将由商业银行总行集中统一使用,将企业坏账核销与政府对国有企业的发展政策、资产重组政策和产业政策结合起来,按照“集中力量打歼灭战”的原则,重点解决一批重点企业和行业的不良贷款。

唐庆生等: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处置之我见。第三,建立抑制不良贷款增加的有效机制。大规模清理和化解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固然会改善其资产结构,降低不良资产率,但不可能一劳永逸。从长期来看,国有商业银行每3-5年就会产生新的不良贷款。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更需要防止不良资产的增加,以优化现有资产的质量。

第一,实行银行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以个人责任成本制约权力失衡。国有商业银行应建立信贷交易责任量化体系,使责任的大小与其权力的大小成正比。根据参与信贷交易的权力划分责任范围,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责任。

二是改革贷后日常管理制度,变软约束为硬约束。银行把贷款放给企业,使用贷款的主动权基本在企业手里。银行对贷款实际用途的监管不仅是事后的,而且是被动的,导致部分贷款使用不当,危及贷款安全。这就要求我们加强贷后的日常管理,变被动监管为主动管理,建立从贷款发放之初至贷款本息全部回收结束的贷款单位贷款使用的日常硬约束管理制度。

三是改革贷款风险管理制度,变重视贷前计量控制为全过程控制。目前,银行的贷款风险意识已明显加强,但主要集中在贷前测量和控制上,既重视贷前信用评级和贷款风险测量,也对优化贷款投向起到一定作用。但是,任何事物都是变化发展的。之前和放贷的时候,都是效益好的单位。放贷后可能因市场变化或经营不善而成为效益不佳的单位,因此放贷风险可能增加。因此,只重视贷前监控而忽视贷后监控,仍然不利于降低贷款风险。只有对贷款的全过程进行监控,贷后定期(如每月或每季度)和不定期(如公司发生重大变化时)进行监控,并以此作为调整贷款投向和是否采取信贷措施的依据,才能更好地防止新增不良贷款的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