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以来戏曲音乐的发展
宋元时期,歌词、说唱音乐、戏曲音乐的兴起,宣告了从古代到隋唐以歌舞音乐为中心的历史的终结,而以说唱、戏曲表演为主流的民族声乐演唱艺术开始在乐坛闪耀着独特的光芒。宋朝建立后,全国出现了相对稳定的状态。由于经济的发展,中国出现了一些手工业和商业城市。北宋首都汴京(今开封)是政治中心和商业城市。此外,成都、临安(今杭州)、广州、泉州也是人口众多、商业发达的城市。公元1127年,宋朝为北晋所逼,迁都临安。从此,在公元1279年元朝统一之前,史称南宋。南宋时期,经济继续发展,临安等地的商业日益繁荣。这种社会状况为音乐的发展提供了条件。焦芳也建立于北宋。据记载,教坊最初分为四个部分,内容不详,可能是指坐具部分、法曲部分、鼓笛部分(竖琴部分)和龟兹部分;后来又按艺人地位分为13部分,包括钹部、鼓部、拍板色、笛色、琵琶色、舞蹈色、歌板色、杂剧色、军色等。,而且规模远不如唐朝。南宋迁都临安后,教学作坊时而设立,时而废除,朝廷有事时临时招募艺人到市场上表演。从北宋开始,民间音乐的搜集整理事业由官方艺人转移到民间艺人。无论是在汴京还是临安,民间艺人都自动组成了自己的团体,有了固定的表演场所,称为“娃子”或“娃子”。这一方面说明城市里有这样的需求,只有政府的艺术家应付不来;另一方面也说明民间音乐艺术的成就和内容以及民间艺人的造诣和数量足以满足这样的需求。民间艺人生活在群众中,自然能直接反映人民生活,及时吸收人民创作的音乐。他们非常活跃,不像政府的艺术家受到各种限制。民间艺人为了谋生或有爱好,应尽量经常开展音乐活动,通过师徒或血缘关系传授技艺,以保持和提高自己的创作和表演能力。南宋出现了大大小小的歌舞戏,流行于城市乡村,随时随地吸收民歌。这样,民歌的挖掘、整理和传播增加了很多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