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怀特行政协调思想的基本内容。
答:伦纳德·d·怀特(Leonard D. White)是美国行政学家、历史学家,公共行政学的创始人之一。他的《公共行政学导论》是公认的第一本公共行政学教材,它的出版标志着公共行政学的基本形成。他对行政环境、行政组织、行政协调、人事管理、行政伦理、行政法规、行政监督等方面进行了深入而有价值的研究。他认为,行政协调是行政主体为实现同一目标,引导行政组织、部门和人员建立良好的合作协调关系的管理行为。它是行政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要精简,减少协调的次数和难度。怀特认为,“协调的困难在于行政单位数量的增加。因此,现代行政发展的新趋势是减少行政部门的数量。一方面合并工作性质相近的行政单位,另一方面裁掉多种独立局”。
(2)建立行政协调机构。他明确指出,“最近在各方面的活动中,行政部门之间相互沟通非常困难,而且这个问题越来越严重。为了实现各部门之间的相互协调,应设立政府委员会,以促进行政协调的有效发展。”
(3)应该通过精确的协同调整来获得更好的协调结果。在怀特看来,政府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应该“及时协调各部门或机关的活动,确保采用最经济有效的方法”,以获得更好的协调效果,从而提高行政效率。
(4)在协调过程中,行政长官的裁决是最终决定。怀特认为,行政管理中不可避免地会遇到矛盾甚至冲突,各部门在协调的过程中总是各辩各的道理。为了及时有效地协调,他特别强调首长的裁决是最终决定。但万一首长裁决不合理,可以上诉。
(5)提出协调原则。他指出:“协调机构的组织原则是,主管委员会将为任何事件制定完整的政策,以领导相关部委。规划这种政策附属于一个专门的协调委员会...每个部门都有专门的人员参与...在联合规划中形成协调部分。这一计划的实施可以使所有部委在独立行动中获得合作的行政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