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00个税起征点是什么时候开始的?
1.3500个税起征点是什么时候开始的?
2011 9月1日起,中国大陆免税调整为3500元。自2018 10 1起,个税起征点上调1500元,即现行个税起征点调整为5000元。
第二,个税起征点的征收范围
1,工资薪金收入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其他与受雇或者受雇有关的收入。也就是说,个人所获得的收入,只要是与其职务、就业相关的,不论其所在单位的资金支出渠道或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等形式。,都是工资薪金的征税对象。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领取营业执照,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运输、商业、餐饮、服务、修理等行业的城乡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3.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和租赁经营所得
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租赁经营所得,是指个人承包经营、租赁经营和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包括个人按月或者按小时取得的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
4.版税收入
稿酬所得,是指个人以图书、报纸形式发表其作品取得的所得。
5.版税收入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著作权、商标、非专利技术等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使用权的收入不包括稿酬收入。
6.利息、股息和红利收入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指个人存款利息(2008年10月8日国家宣布利息税取消次日+65438)、贷款利息和购买各类债券利息。
7.财产租赁收入
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
8.财产转让收入
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将有价证券、股份、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等自有财产转让给他人或者单位取得的所得,包括转让不动产和动产取得的所得。对个人炒股所得暂不征税。
第三,税收征收的对象
1.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是在中国境内居住并有所得的人。
2.不在中国境内居住但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包括中国境内公民、在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外国人和港澳台同胞。
3.居民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在中国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为居民纳税人,应当承担无限纳税义务,即就其在中国境内、境外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4.非居民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没有住所或者居所,但在中国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为非居民纳税人,其纳税义务有限,仅就其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9月11日起,中国大陆免税额度调整为3500元。自2018 10 1起,个税起征点上调1500元,即现行个税起征点调整为5000元。以上就是给大家带来的关于3500个税起征点什么时候开始的相关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