辨析:被社会认可的理论就是真理。

不一定/可能

首先要正确理解什么是真理。

真理及其客观性

(1)真理的意义

真理是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

(2)真理是主观形式和客观内容的统一。

真理在形式上是主观的,因为真理属于认识的范畴。真理不能等同于客观现实。

②真理在内容上是客观的,客观性是真理的根本属性。因为:第一,真理的内容来源于物质世界的客观事物和规律,真理的内容不依赖于人和人的主观意志;第二,检验真理的标准是客观的社会实践。

(3)坚持真理一元论,反对真理多元论。

(1)因为真理是客观的,有其不依赖于人的意识的客观内容,所以真理必然是一元论的。也就是说,不管人们在认识一件事物时可能得出多少种结论,只有符合客观实际的认识才是真理。

(2)真理是一元的,因此,真理面前人人平等。真理不以人的主观意志或阶级的主观愿望为转移。从这个意义上说,真理没有阶级性。

(3)真理多元论主张不同的人、不同的阶级可以有不同的真理,真理因人而异。真理多元论否认真理的客观性,是一种主观唯心主义的真理观。

(4)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在真理问题上的对立。

唯物主义认为真理是客观的,世界上没有主观的真理。唯心主义主张真理是主观的。主观唯心主义把真理看作是纯粹主观的东西,客观唯心主义把真理看作是人的意识和“客观精神”的一致性。

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在真理问题上的对立,取决于双方在哲学基本问题上的对立。唯物主义,从“物质第一,意识第二”出发,必须坚持真理是客观的;从“意识第一,物质第二”出发,唯心主义必须坚持真理是主观的。

(5)批判实用主义的真理观

实用主义真理观把“有用性”作为真理的根本属性,主张“有用就是真理”。实用主义是主观唯心主义的流派。

“有用即真理”的关键在于抹杀了真理的客观性,混淆了真理与谬误的界限,导致真理多元化。根据这种观点,谎言也可以是真理,因为它对说谎者有用;按照这种观点,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因为不同的理论对不同的人有用;按照这种观点,一个理论今天对我们有用,今天是真理,明天对我们无用或有害,明天就是谬误。

真理真的有用,因为真理是有价值的,它能满足人们的需求。但是,价值不是真理的根本属性,真理的根本属性是客观性,真理的价值是建立在真理的客观性基础上的。

“真理是有用的”是正确的命题,但不能换位成“有用的就是真理”。显然,并不是所有“有用”的理论都是真理。

(6)真理和谬误

真理和谬误是对立的:真理是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谬误是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扭曲反映。

②真理和谬误是统一的:真理和谬误是相互依存的。真理和谬误总是在比较中存在,在斗争中发展。没有真理,就没有谬误;没有谬误,也没有真理。真理战胜谬误的过程,也是自身发展的过程。

真理和谬误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在一定条件下,真理可以转化为谬误的情况主要有三种:一、真理是具体的,总是适用于一定的条件和范围。如果条件发生变化或超出一定范围,真理就会变成谬误。第二,真理是一个过程。真理必然随着客观事物和社会实践的变化发展而变化发展。如果人们的认识不能及时反映发展变化过程中的新问题、新情况,或者超越历史发展,就会造成主客观从符合变为不符合,从而使真理变为谬误。第三,真理是全面的,是一个完整的体系。如果其中一个原理被孤立,被绝对夸大,真理也会变成谬误。

在一定条件下,谬误能转化为真理主要有三种情况:一是条件和范围发生了变化,谬误能转化为真理。在一定条件下一定范围内的谬误,在其他条件下,在一定范围内,可以转化为真理。第二,失败往往是成功之母,谬误往往是真理的先导。正确的理解往往是通过许多错误获得的。再次,批判谬误可以发展真理,这也属于谬误转化为真理的特殊情况。

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及其辩证关系

(1)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的含义

(1)绝对真理(或真理的绝对性)有两层含义:一是任何真理都是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认识,都具有独立于人和人类之外的客观内容,是无条件的、绝对的。从这个意义上说,承认客观真理就是承认绝对真理。其次,人类的认识,按其性质,是可以正确认识无限发展的物质世界的。每一个真理的获得都是接近无限发展的物质世界,这也是无条件的、绝对的。

(2)相对真理(或真理的相对性)是指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认识在一定条件下是有限的,它也有两层含义:第一,从知识的广度来看,任何真理知识都是一定范围内整个客观世界中某些领域、事物和过程的正确反映。其次,从知识的深度来看,任何对真理的理解,都只是对具体具体事物的某种程度和水平的近似的正确反映。

(2)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的关系

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是真理的两个基本属性,是对立统一的关系。

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是对立的。(详见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的含义)

(2)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是统一的。第一,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是相互联系、相互渗透的。一方面,相对性存在绝对性,任何相对真理都包含绝对真理的成分和粒子,绝对真理在于相对真理;另一方面,绝对也有相对性,绝对真理要通过相对真理来表达。无数相对真理的总和构成了绝对真理。第二,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是辩证转化的。真理的发展是一个过程,一个从相对到绝对的无止境的转化发展过程。人类对客观事物任何真理的认识,都属于相对真理转化为绝对真理过程中的一个环节。

(3)任何客观真理都是绝对和相对的统一,是从相对真理到绝对真理的纽带。

(3)绝对主义和相对主义从两个极端割裂了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的辩证关系。

绝对主义夸大了真理的绝对性,否定了真理的相对性。绝对主义认为,人们得到的一切真理都是绝对真理,真理不可能是相对的。人获得的真理是永恒的,穷尽了所有人对客观事物的认识。绝对主义否认真理的发展。

相对主义夸大了真理的相对性,否定了真理的绝对性。相对主义否认绝对真理,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否认客观真理,从而把真理变成主观武断的东西。相对主义抹杀了真理的客观标准,不可避免地混淆了真理与谬误的界限。

真理的具体性

所谓真理是具体的,是指正确的主观认识和客观存在在特定条件下、特定范围内总是一致的,即任何真理都有其特定的对象、范围和条件。如果我们超越了这些具体规定,真理就会变成谬误。宇宙中没有抽象的真理。

检验真理的实践标准

(1)唯心主义和旧唯物主义的真理标准

1)唯心主义否认真理标准的客观性。他们提出的真理标准是:第一,以圣人的是非为是非。第二,把大家或者大多数人认可的意见作为真理的标准。第三,以“有用”作为真理的标准。第四,以“上帝”为真理标准。第五,“理论”或“绝对精神”等客观精神是真理的标准。

旧唯物主义承认真理的客观性,主张以客观事物本身作为真理的标准。

唯心主义和旧唯物主义都不明白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2)只有实践才是检验知识真理的唯一标准。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是由真理的本质和实践的特点决定的。

所谓真理,就是主观符合客观的认识。为了判断主观是否符合客观,我们必须将主观与客观进行比较,也就是说,作为真理的标准,我们必须具有主客观相结合的特征。

不可能在人的主观认识范围内找到真理的标准。不能用主观来检验主观,用认知来检验认知。客观事物本身不能成为检验真理的标准,因为客观事物不能与主观认识本身相比较。

(3)实践是精神在物质中看到的,主观在客观中看到的。实践既有普遍性的优点,也有直接现实性的优点。所谓“直接现实”,就是实践能够把正确的认识变成直接的现实。这样,实践就成为沟通主客观关系的桥梁。

(4)这样,人们在实践中就可以在一定知识的指导下改造世界,并直接导致现实的结果。如果人达到了预期的目的,就证明这种认识符合客观事物的规律性,是正确的;反之,则不正确。

(3)实践标准的确定性和不确定性

实践作为检验真理的标准,既是绝对的又是相对的,既是确定的又是不确定的。

实践标准的绝对性和确定性表现在:第一,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客观标准。第二,人的认识归根到底要经过实践的检验。从长远来看,实践可以检验一切知识。一切正确的认识终将被实践所肯定,一切错误的认识终将被实践所推翻。

实践标准的相对性和不确定性表现在:第一,实践检验知识是一个过程,每个历史阶段的实践都不能完全证实或反驳时代提出的所有理论。同时,已经被实践证实的某种正确认识,还要继续接受实践的检验。第二,实践是具体的、历史的,实践所证实的某种认识的正确性是相对的、有限的。

坚持实践标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的统一,确定性和不确定性的统一,是坚持真理标准的辩证法。只看到实践标准的绝对性而否认其相对性,会导致绝对主义的僵化;只看到实践标准的相对性而否认其绝对性,就会导致相对主义、主观唯心主义和不可知论。

(4)实践标准和逻辑证明

逻辑证明在认识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①为实践提供理论指导,使实践检验从特殊走向普遍。(2)为实际测试提供理论依据,从而知道是什么和为什么。

但是,逻辑证明不能成为与实践标准并列的第二个真理标准,不能脱离实践。逻辑证明所遵循的规则是在实践中产生的。逻辑证明所依据的前提是否正确,要用实践来检验。逻辑证明的思维过程和结论是否正确,必须回到实践中去,实践会做最后的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