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地籍管理信息系统
2001
年,国土资源部对全国土地分类体系进行了重大调整。根据国土资源部的要求,全国城乡土地将采用统一的新分类体系,国土资源部门对全国城乡土地实行统一管理。但从我国现行的地籍管理制度来看,存在着城镇土地和农村土地分别管理的现象。城镇土地登记制度的建立是微观的
1 : 5 00
地籍图通过地籍调查和登记进行管理,宏观上通过城镇宗地户口汇总统计进行管理;农村土地主要是1:
1
万幅土地利用现状图为支撑,通过年度变更调查进行更新管理。依托这一管理系统,在多年的地籍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中,形成了城镇地籍管理信息系统和农村地籍信息系统(土地利用现状管理+集体土地权属登记)。两个系统既有联系又有分离,导致城乡结合部土地无法连接,重叠或天窗开启,这种情况在大部分地方都有出现。
1 : 1
土地利用现状图的变化跟不上城市建设的铺开,而且新的土地分类实施后,严格来说,每年两套城乡管理信息系统的年终变化数据都要经过人工嵌套才能得到全年的土地利用现状变化数据,不能充分体现信息化带来的高效率。
从现有的地籍管理信息系统软件来看,大部分是单一的管理软件,即农村地籍管理从城镇地籍管理中分离出来,有独立的系统和数据,而农村和城镇地籍管理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统一管理。很多地方,尤其是城乡结合部,城乡界限不明显。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快,给土地管理中的土地登记、统计、汇总和综合分析带来诸多不便,也不利于土地利用规划、建设用地管理、矿产资源管理、地籍数据等基础数据库的更新。从目前的城镇地籍管理和农村土地利用现状管理模式来看,在权属管理、土地统计和分析方面有很多相似或相近之处,但城镇地籍管理更注重权属管理,而在城镇土地利用现状管理和土地统计方面,目前的农村土地利用现状管理模式更合理,更能反映城镇土地利用状况。在多年的信息化实践中,笔者深刻认识到,新的土地分类制度实施后,建立一套城乡一体化的地籍管理信息系统是十分必要的。统一城乡地籍管理信息系统的软件、数据结构、组织管理方式,确保土地用途管制必要的数据基础。
二、建立城乡一体化地籍管理信息系统的基本思路和可行性
(一)基本思路
首先定义了本文所描述的城乡一体化地籍管理信息系统的概念,它是从用户应用层面提出的,即能够帮助地籍管理人员在一套系统中,在同一操作界面下,以同样的方式实现城乡地籍的统一管理,根据土地用途管理和产权、产籍管理的业务需求,实现农村土地和城市土地的“无缝”一体化管理。
(2)
城乡一体化地籍的可行性
需要考虑实现管理信息系统的可能性。在我国,城镇土地登记的基本单位是宗地,农村集体土地登记的基本单位是村民自治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