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辩证唯物主义自然观形成的历史必然性
辩证唯物主义自然观认为,自然是各种事物相互作用的整体,是各种行动过程的集合体。一切自然事物,从原子、基本粒子,到银河系、银河系,再到人、生物圈乃至社交圈,都是由各种元素组成的系统。自然通过这些要素本身以及与外部环境的相互作用,形成整体的功能和特征。这也是一个信息反馈的过程。物质系统可能通过负反馈调节输入而维持相对稳定状态,也可能通过正反馈打破旧的稳定状态,建立新的稳定状态或趋于被破坏。因此,在这一动态过程中,系统的每一层次都会涌现出新的组合方式,更加有组织性,形成不同层次的物质形态。但是,不同层次的系统是同构的。事物作为一个开放的系统,处于内外功能,都具有一定的自我调节和自组织能力。从这个角度来说,两者的区别只是组织层面的问题,所谓的“目的”无非是这个组织的表现。不同形态的物质之间,首先是无机物和有机物之间,无生命的物质和生命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也没有神秘的“隐莱希”和“生命力”。物质结构每一层次的整体功能也意味着趋向更高层次的潜在可能性,在一定条件下也确实会导致新层次的出现。正因为如此,物质结构的无限层次恰恰对应着发展过程的无限系列;宇宙的空间结构图正好对应了宇宙在时间上的演化图景。
辩证唯物主义自然观是否包括自然的基本演化过程,即自然发展简史,目前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应该承认,自然观的最终目的是揭示自然界进化的一般规律,但如果连自然界的基本进化阶段都不清楚,那规律呢?如果我们比较一下自然观和历史观,我们可以看到,划分自然的进化阶段和划分社会发展的形式一样重要。从历史上看,我们知道18世纪的唯物主义者不仅承认物质的统一性是自然界的本质,而且承认永恒的、普遍的运动是物质的固有属性。但他们不能把世界理解为一个过程,理解为不断历史发展中的物质;黑格尔虽然深刻阐述了辩证法的规律,但他认为在这个自然系统中,不存在一个阶段产生另一个阶段的自然历史过程。为了克服旧自然观的非历史观,辩证唯物主义自然观必须以唯物辩证法为指导,以各种自然科学提供的材料为基础。首先,要把人类的整个已知本质按照内在联系整合到一个统一的历史进化过程中,并指出这一过程的不同阶段。
转化规律(不是循环规律),不仅是运动形态的转化,随之而来的物质形态的转化规律都是自然界的基本规律。正如人类社会历史上生产方式的变化决定社会形态的更替一样,在自然界中,运动的形式决定物质的形式,任何物质形式都有决定其本质的主要运动形式;当运动的主要形式发生变化时,物质形式也随之变化;当旧的运动形式产生新的运动形式时,新的物质形式也从旧的物质形式中分化出来。整个星系的历史其实就是运动形态不断转化,物质形态不断分化的进化史。这个定律也适用于整个宇宙。各种运动形式的不断变换,决定了各种物质形式的不断分化和顺序更替,这是自然界进化的普遍和基本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