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年5月16日公布的新国家赔偿标准有什么意义?

一般意义上的国家赔偿是国家对国家权力活动中的侵权行为承担赔偿责任的法律制度。与古罗马开始出现的民事赔偿相比,国家赔偿只有100多年的历史(出现于19年的70年代)。尽管如此,随着现代社会科技的发展和国家权力的扩张,国家侵权的机会和可能性也在逐渐增加,国家赔偿变得非常重要。因为它不仅对社会的稳定和发展至关重要,而且对国家的民主和法制建设,特别是对和谐社会的建立具有重要意义。

5月16日,16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最新赔偿标准:要求各级检察院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242.3元,比上年增加22.58元。南都记者注意到,过去几年,每年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国家赔偿标准都在5月份发布,这与国家统计局公布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即原来的“全国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有关。例如,国家统计局5月13日公布的2015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63241元。根据这一统计数据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提供的日平均工资计算公式,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了新的日赔偿标准。

官方数据显示,2007年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国家赔偿标准为每天83.66元,今年几乎是10年前的3倍。10年来,日赔偿标准每年都在提高,从10.36元到22.58元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