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乐十一年贵州建省时,由四川、云南、湖广组成,需要详细解答。
建省前,贵州分别属于湖广、四川、云南、广西。明朝洪武十五年,也是贵州都督,是省级机构,相当于今天的省军区。但思南、思州、贵州、亳州四大宣传慰安所仍然各自为政,各有各的部队。土司可以自己任命下级官员。洪武年间,朝廷采取绥靖政策,四大土司虽分两派,但都相安无事。永乐时期,土司之间的矛盾逐渐暴露出来。思南宣威使田宗鼎残暴自私,对百姓十分苛刻。他曾说:“禁止人们建造房屋和种植水稻。虽有所教,天赋不可有所贡献。”众官皆被怒杀,天天有几个人被判香炉滩。”因其“凶残成性,杀人如麻”,与副使黄有仇,打了多年仗。朝廷只好把黄改为郴州知府。不久,泗州宣威使与田宗鼎争夺碉堡地,黄喜出望外。他借此机会与田琛交朋友,挑起他们的仇恨,鼓励他们出兵进攻。
得到了黄的帮助,但他却迷迷糊糊,自称“神”,称他为“地主”,而他的亲信则为文武百官。他任命黄为将军,带兵攻打泗州,赶走了田宗定的家人,杀了弟弟,挖了祖坟,鞭打了母亲。"开发它的人类和动物资源,伤害它的人民."田宗鼎在朝廷上奏,明成祖对此事非常重视。"多次赦免和黄自卫,他们拒绝生活."知道法院不会原谅他们,他们准备反抗。朝廷为防其变,命人行蒋廷赞召之,命镇远侯谷城以五万兵压其疆域。战败后和黄被捕,并被送往首都接受惩罚。田宗鼎犯了同样的罪。但后来考虑到边疆稳定,明成祖只许了和黄,仍让田宗鼎回思南继续当使臣。而田宗鼎却坚持让朝廷杀他的仇人。永乐皇帝很生气,把他拘留在北京。田宗鼎非但没有悔改,反而愤恨不已。他的祖母对他屡次说朝廷和祖父的坏话非常生气,于是痛斥田宗鼎吊死生母,人事关系混乱。永乐皇帝终于忍无可忍,在圣旨中说:“当初朝廷命田琛、田宗定分而治之,分而治之泗州、思南,他们极力保护自己的土人,如今却被他们害了。陈叛道,立邻州,边患,屠恩抗命,获罪。宗定特别凶,灭绝伦理,犯下不可饶恕的罪行。其三十九年之久的泗州、思南之讼,应予安抚,可置都道府县,设布政司总辖之下。”
朝廷根据圣旨,决定设置泗州、新化、黎平、石阡四府。思南十七大诉讼分为思南、镇远、铜仁和武罗。其镇沅府、武川县也是分而治之。而在贵州,贵州等地则设置宣布政司,即跑省,共取八府。平叛有功的蒋廷赞留任第一部署使(即总督),从而解决了落后的土司制度与建立政治制度统一的中央集权国家的尖锐矛盾,当然也结束了川滇楚分而治之的历史。
次年,贵州按察使被任命为按察使。于是贵州的三司与行省相同,行省的整套统治机构从此建立。贵州成为明代直隶、十三行两局之一。
永乐十四年(1416),贵州设思南、镇远、铜仁、武罗、泗州、石阡、新化、黎平三部。普安、普定、永宁、镇宁和贵州宣威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