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音乐学院有几个校区?

一、沈阳音乐学院有几个校区?沈阳音乐学院有四个校区,分别是本部校区、长清校区、桃仙校区和大连校区。总部校区地址为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郝散街61号;长清校区地址为沈阳市东陵区文慧街18号;桃仙校区地址为桃仙镇凤凰街9号;而大连校区的地址是大连开发区金石滩金石路33号。

二。沈阳音乐学院简介沈阳音乐学院的前身是鲁迅艺术学院,由毛泽东、周恩来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于1938年在延安创办。它是中国* * *产党创办的第一所高等艺术院校,毛泽东亲笔题写了“紧张、认真、勤奋、谦虚”的校训。抗日战争胜利后,学院由延安迁至东北,1949更名为东北鲁迅文学艺术学院。1953年以东北鲁迅文艺学院音乐系为基础,成立东北音乐学院,1958年更名为沈阳音乐学院。

学院自成立以来,始终以繁荣民族音乐文化、服务人民为己任,为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革命、改革开放和各个历史阶段做出了突出贡献。学院为国家培养了数以万计的音乐舞蹈人才,创作了一大批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音乐作品,如黄河大合唱《革命者永远年轻》《我们走在路上》《我的人民我的祖国》等,为我国的文化事业和高等艺术教育做出了重要贡献。在几代沈寅人的共同努力下,学院不断发展壮大,在学科建设与专业发展、教育教学改革与管理、人才培养与师资队伍建设、科学研究与艺术实践等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和发展。

学院有四个校区:郝散校区、长清校区、桃仙校区和大连校区。学院以本科和研究生教育为主,还设有附属中等音乐学校和附属中等舞蹈学校。艺术理论、音乐舞蹈、戏剧影视、设计类本科专业17。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予艺术理论、音乐、舞蹈两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首批硕士学位授予权。2016年,学院被辽宁省人民政府确定为辽宁省重点建设高校,“音乐舞蹈”为辽宁省一级建设学科。

学院被教育部指定为“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高等学校红色经典艺术教育示范基地”,被授予“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先进单位”称号,先后被指定为“辽宁省艺术人才培养基地”、“辽宁省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民族声乐教学实践创新中心”、“辽宁省陆毅音乐文化研究院”。

学院拥有强大的师资力量和科研团队,以及音乐舞蹈学院等艺术研究机构,形成了教学、科研、创作、艺术实践四位一体的教育教学体系。教育部高等学校名师奖获得者1人;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6名;辽宁省领军人才1人,辽宁省特聘教授2人;辽宁省优秀专家2名;辽宁省宣传文化系统“四群”人才3人;“星辽人才计划”拔尖青年人才3人;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奖获得者9人;全国有1名优秀教师;辽宁省优秀教师2名。国家特色专业2个,省级一流本科教育示范专业、特色专业、示范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优势专业14个。

学院先后成立了北方交响乐团、北方民族乐团、北方女子民间合唱团、北方青年合唱团、北方青年舞蹈团、北方流行乐团等多个艺术表演团体,活跃在国内外音乐舞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