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哈的历史
拉哈镇所在地,清代称“拉哈岗站”,民国称“拉哈站”。“拉哈”,满语,意为“怀拉哈镇头鱼”。清初黑龙江将军设后,于1685(清康熙二十四年)在吉林乌拉至黑龙江城(今黑河市爱辉镇)设立驿站。“拉哈”是北路十驿道之一,属布萨总经理管辖。
清末,讷河在设置文官之后,划归讷河直隶厅管辖。民国时期属讷河县第三区,为区公所驻地。东北沦陷后,初步设置拉哈站,拉哈街由65438改为0938。
1945抗日战争“93”胜利后,设立拉哈区,1948改为第八区,为区政府驻地。1951年65438+2月,设立拉哈镇,直属于讷河县管辖。9月1958更名为红旗人民公社,3月1959更名为拉哈镇公社。1984恢复拉哈镇的名字。
扩展数据:
地理位置
拉哈镇,隶属于讷河市,位于讷河市西南38公里,美丽富饶的嫩江东岸。是两省(黑龙江、内蒙古)、四县(甘南、扶余、讷河、莫旗)、三江(嫩江、龙门、博荣江)交汇的富庶地区,京加铁路,1165438+。
始建于1685(康熙二十年),1952年经政务院批准为全国首批建制镇。全镇总面积83.36平方公里,辖5个行政村和6个街道办事处,总人口5.6万。
北方糖业有限公司(现亳城糖业有限公司)、齐市直属22万高压供电局、齐铁路分局砂石厂、北水北调工程管理处等驻外单位1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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