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砍头有什么区别?
《明公年谱》记载了明末崇祯皇帝郑智被凌迟处死的情景
1639年8月26日拂晓,圣旨下达当天行刑,有官员立即命有关人员押解犯人到西施(后称西四牌楼,今北京西四)。那天早上,一群仆人在牌坊旁边搭起了一个棚子,监工和其他官员就坐在那里,棚子前面竖起了一根粗木杆,木杆上插着一把叉子。不一会儿,行刑的刽子手也提前赶到了。他们每个人都带了一个小篮子,里面有铁钩子和锋利的刀子。刽子手拿出铁钩、尖刀等。把它们放在沙子上磨得非常锋利。早上和第三个小时,监工带着一个队长和一个仆人把郑智带到了刑场。郑智被临时停在南排楼下。他坐在一个大篮子里,没有戴头巾,也没有穿鞋袜,正在告诉一个极端书生气的人在家该做什么。此时围观的人群拥挤不堪,堵住了周围的道路和空场,附近的屋顶上也站满了人。西城检察院院长到位后,大声宣读圣旨。由于周围的噪音,没有人能听清楚他在读什么,除了他的最后一句话:“根据法律,你应该砍3357刀。”刽子手齐声附和,声音像雷震。围观的人都吓得两腿发抖。只听到三声枪响,然后行刑开始了。
人群变得更加激动,一些爬上房间的人站起来,伸长脖子看刽子手如何砍人。但由于附近人群密集,远远看不到行刑现场。过了很久,我看到分叉的粗木杆上挂着一根绳子。有人在木杆后面拉绳子,绳子的另一端吊着什么东西,滴着血。原来是人的肺和肝,被吊到了木杆的最高点。这说明犯人的肉已经割掉了,他已经开始开膛破肚了。过了一会儿,把木杆上的绳子放下,取出肝肺,挂了一个人头,说明郑智已经被斩首示众了。然后把郑智的尸体吊起来,让他的胸口贴着木杆,背对着人群。大家看到他背上的肌肉被割成了一股股,但并没有被切断,成千上万密密麻麻的麻簇像刺猬一样。这时,一年的惩罚告一段落。两个队长挥舞着红旗,骑着快速马向东。他们去皇宫向皇帝报告砍了多少刀。后来,一个刽子手把郑智的尸体拿下来,把他的肉一个个卖了。据说,人们购买这种人肉作为制备治疗疮疖的药物的原料。
“人皮包”和“沥青人”
活剥人皮的刑罚不包括在官方的死刑里。但历史上确实用过很多次,史书上也有记载。六朝以前,剥皮的刑罚只是剥人的脸,然后剥人的全身。尤其是在明朝,剥皮的刑罚是用得最多的,也是最残忍的。
据叶的《草木志》记载,朱元璋对官员要求非常严格。如果有腐败和暴政,他允许人民去北京投诉。贪污数额超过620两白银,就处以死刑,斩首公之于众,并剥其皮,灌以草,将此“人皮袋”放在衙门内官位旁,令后继官员闻风丧胆,起到警示作用。抚州县衙门附近要设一个堂,供奉土地神。如果需要剥皮,就在这里进行,所以这个大殿叫“皮场寺”。
天启时期,魏忠贤擅长政治的时候也用过剥皮,剥皮的方法很奇怪。夏崇义在《幸存录》中记载:有一天,五个人在一家旅馆里一起喝酒,其中一个叫徐的术士说魏忠贤作恶多端,一定很快就会倒台。其他四个人有的沉默,有的害怕,有的劝他说话小心点,不然会招来灾难。那人大声说:“魏忠贤虽专横,也剥不了我的皮。我怕什么!”晚上,大家都在睡觉,突然门被推开,几个人闯了进来,逮捕了这个吹牛大王。不一会儿,他就把一起喝酒的另外四个人带到了一个衙门。先抓的那个人光着身子躺在那里,手脚钉在门板上,魏忠贤在班里高高坐着。他对四个人说:“这家伙说我剥不了他的皮,不如今天就试试。”他命令他的人把熔化的沥青倒在那个人身上。过了一会儿,沥青冷却凝固了,他用锤子敲了一下,只见沥青和人皮一起被脱了下来,形成了一个完整的人皮壳。这四个人吓得要死,魏忠贤给了他们每人五两银子,吓唬他们,让他们走。
烹饪/煮沸
这种惩罚比剥皮好。俗称“油煎”或“油炸”。
楚汉相争时,楚霸王项羽扬言要“煮”掉刘邦的父亲。刘邦不以为意:“项羽和我奉命怀北王,说‘我们约兄弟’。如果我是翁,我就做饭,做翁,分一杯羹。”项羽气得要把刘邦的父亲煮了。幸亏项伯及时相劝,刘邦的父亲才免于这一难。
明朝的将军铁铉就没有刘邦的父亲那么幸运了。当燕王朱迪发动军队颠覆时,铁铉和其他忠于的官员奋力抵抗。然而,他们总是向石头扔鸡蛋,朱迪占领了南京,铁轩被朱迪的军队占领了。永乐大帝即位后,杀了所有的大臣,铁铉自然难逃一死。蔡东藩的《明朝传奇》第26回中记载——
.....兵部尚书铁铉在北京被捕。当他看到他的时候,他毅然地站了回来,大声地说着不屈的话。王子强迫他照顾它,但他不能得到它。他命人割下他的耳朵和鼻子,煮了爇肉,放进宣的嘴里,问肉好吃不好吃。自古以来就没有这样的刑法。宣大声说:“忠臣孝子的肉怎么了?”王子非常生气,命令他站在法庭中央。宣直到死还在咒骂,燕王又被送到殿里,沸油几斗,把宣的尸体扔进去,瞬间化为炭。导轨向上,身体最终会向外翻转。继承人命令人们用十多根铁棒夹住残骸,把他转向北方。他笑着说:“你今天来找我吗?”一句话还没说完,炒锅里的热油沸腾飞溅,烫伤了左右的手脚。弃棍左右而走,身体依旧如前而立。不愧铁轩。王子吓坏了,下令埋葬。
郭山龙
李伯元的《人间地狱》这样记载这种刑罚:“是叫铁匠做一根弯曲的管子,直拉二十余尺,以便把犯人脱光衣服,用管子上下包裹,取出心脏和下部。在锡管顶部开一个大口,底部开一个小口。从这头倒开水,会流得满身都是,从那头滴出来。这开水是不间断的。”
这与谢《文海皮沙》中明朝万历年间福建一官员放在犯人腰上的“锡蛇”是一样的。审问犯人时,把开水倒进锡蛇的空心里,犯人受不了这种烫,只好轻举妄动...相比之下,清代的过山龙比明代的锡蛇更富有想象力和趣味性。
连续阉割
阉割,这种让男人不是男人的刑罚,不仅在中国有,而且在中国得到了极大的推广。因为男人的生殖器被割掉后,伤口会在几天内散发出肌肉腐烂的臭味,所以也叫腐败。中国历史上最著名的被判宫刑的人是司马迁。那人因为没管好自己的嘴,丢了鸡鸡。这给了后来的学者很多教训,从此学者们都很诚实。
回顾中国的历史,被惩罚的人那么多也就不足为奇了,其中大部分是宦官。然而,发生在秦朝的一件“坐宫”实在令人费解——
秦朝的奸臣赵高,是当时战国七雄之一的赵王室的远亲。在他闯入秦国内部之前,他被赵国阉割了。受伤后逃到秦宫做了太监,给嬴政的小儿子胡亥当了家庭教师,后来升到宰相,身居高位。说起赵高的处分,真是委屈。事实上,犯错误的不是他,而是他的父亲。他的父亲按照赵的法律被判了宫刑,赵高的母亲到了烧炭的年纪,可以和一个瘸子生活,于是改嫁生了一个儿子。按照赵国的规定,妻子享有丈夫的权利。即使她改变了她的婚姻,她所有的儿子都将继承姓赵,所以这个不幸的人的名字是赵高,而不是高力和王高。结果更巧妙的法律让赵高陷入了水深火热——当时赵高的法律规定,这样生出来的儿子也要被阉割。
对于这种惩罚,姑且称之为“坐宫”。里面包含的各种变态心理真的很值得一玩。这是灭绝性的惩罚还是可恨的报复?
太监的生殖器在哪里?
太监生殖器的命运一直是一个不为人知的秘密,当然更多时候是因为人们不在乎这个历史细节中的卑微细节。
在北京故宫西华门外,有一座破旧的房子,名叫“工厂”,是明清时期著名的太监工厂。那些身怀绝技的“刀匠”,不断按照“圣族”的意志,制造出太监。按照太监门的规矩,割下的生殖器不能随便扔掉,很有排场,俗称“宝贝”。遇到升职的机会,一定要拿出来考察;就在太监临死进棺材之前,他要找到“宝贝”,安装在同一个地方。到了阴间,他就不会残缺,这样来世就可以有六具完整的尸体,重新享受荣华富贵。
李是清朝的大宦官,他的宦官身份使他深受其害。他不止一次说过,来世一定要做一个真正的男人。他恳求家人在他死后为他的下半身安装一个木制的生殖器,以一个完整的身体迎接他在阴间的祖先。然而,这段“口述历史”终究经不起推敲。当考古队打开保存完好的李古墓时,他们除了一个人头什么也没发现。后人推测,虽然他家对他有很多光照,但他毕竟是个太监,就算装个木柄,也会羞辱祖先,于是全身而废。
-中国古代的惩罚和杀戮
中国古代的刑杀
我们的祖先给我们留下了许多珍贵的遗产,惩罚和杀戮就是其中之一。
由轻到重,大致如下:
1,纹在脸颊(或者额头),然后涂成黑色,永远不会擦掉。
2.嗯,就是切掉活鼻子的意思,当然比那个重多了。
3.剁你的脚。这可以分为三种:削左脚,削右脚,削左右脚。古代医学并不发达,被砍掉脚的人是否能活下来也不得而知。历史上有句话叫“秦时断足,车满。”西汉景帝把割草(砍掉左脚)改为“弃市”——“上”真是厚道!
4、宫男别怕,犯了大罪无非是被“宫”——大不了就是性!只是这种惩罚始于商朝,当时还没有消炎。阴囊切掉的时候伤口不会太小。天热的时候会臭到天上去。据野史记载,明末265,438+0岁的魏忠贤,作为两子一女的父亲,从宫中进入“魏”,在离“宫”方圆三里之内,无人敢近。所以,刑也叫“腐”。
5.固定杀人从始皇帝把活人扔进水里窒息而死开始:这个一般只有犯了传染病的人才用,所以它的残忍还不是最多的。
6.坑被活埋。活埋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情,因为它不是把人倒扣在坑里,而是立着的,所以人的寿命不会很长,死的也不会很快,一点一点的积土,大部分罪犯还没积土到顶就死了。秦代的侯生、鲁生声称皇帝“专制”,所以要求诽谤罪。所有的“460多人被困咸阳”。
7.这是一个屈辱的,没有文化的死刑,但这只是斩首,勉强算。
8、腰斩类7、只是多了一点艺术性,因为腰斩人比砍头更难。估计刽子手的“职称”比“大碧”高一级。
9.史书上说“杀其四肢”,就是所谓的“车裂”,或者我国人民称之为“肢解”——不过人民有点太善良了,因为他们不是“尸体”,而是活人,第一个“肢解”了许多活人的商鞅就被“肢解”了
10,屠杀羞辱他人,然后斩首——今天40岁以上的人都有记忆,大致相当于开拍前召开“万人大会”,然后举着标语牌游街示众,然后开拍。目前这一传统有失传的危险,建议有关方面将其发扬光大,否则如何面对地下先人?
11,大炮——烙印先在大铜柱上抹油——不知道是肉还是菜,再在下面加碳点火,让人在地上走。我已经过了——不要再犯太善良的错误。如果我过了,好吧,再来一次!法律是皇帝权力的证据,不可能“抠出糨糊”,这不仅是处决,更是无尽的死亡。
12,糖也叫糖。这个惩罚很有创意,但不艺术。谋杀后,尸体被切成糊状。
13.干果请女士们走开,尤其是爱吃干果的,因为“蜜饯”二字在“肉”字旁边,是代替食物的惩罚,即在“糖”之后,再干成肉干。
14,先割鼻子,再杀全家。史书上有一句话,“我倒霉,越不敬越被强奸,身败名裂。”商朝人民是善良的,这看起来只是一种威胁,但后人真的将其发扬光大。
15,五刑合一,顾名思义,集五刑于一身。汉书。《刑法通志》记载,“凡涉及三族者,斩之,斩之,斩之,杀之,斩其头,杀其骨肉于市。那些诽谤和诅咒他们的人应该首先被砍掉。”可怜的收件人,可是谁让你犯了这么大的罪呢?为什么这个罪不是别人受罪,而是你受罪?别人能活,你为什么不能活?根据非权威研究(是蓝弧自查,不适合写手写论文),这个处分是李四创造的。李斯在秦王嬴政时期的强大,归功于秦“兼收天下,吞并八大荒”,焚书坑儒,严刑拷打秦,禁私学,教“诗、书、百语”,可谓文化思想统一的伟大成就。但它的结局和一哥商鞅一样,发明者的“专利”又结束了。据史书记载,“二年七日,判五刑,谈斩首咸阳”。这让我想起了“请涌向骨灰盒”的故事。为什么中国那些暴戾残忍的人,尽管有无数“报应”的故事,却总是醒不过来?
16,凌迟俗称“杀千刀”。如果哪位女士没有骂过别人“杀人千刀”,可以在蓝弧领奖,但这位女士只是说说而已,年份是真实的,可以体现出我们古代文化的博大精深,没有谁的年份是对的。本义,山渐平缓,杀人有望死得慢而不快。通常一年是从脚底到头颈。比如明末著名的反清名将袁崇焕,就被封为“年中崇祯”。行刑前,渔网系在他赤裸的身体上,让他的肌肉一块块突出,方便割肉。没想到,当他游街示众时,愤怒的北京市民冲破重重阻碍,刽子手生吃了袁的杰出肉。看来袁崇焕临死前会大大感谢他的子民。给个网址吧,/A /a/20040629/000288.htm
(不适合小孩和女士)有一些晚清妓女的老照片,真的很“好看”。那就是先从美女的胸部开始,然后是私处,然后是其他。记不清是看哪篇文章说“高级职称”的刽子手杀了三天三夜,犯人还活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