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的锦衣卫是什么形象?

韦锦益是明朝唯一的军事和政治情报机构。前身是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建立的“龚伟司”,后改名为“亲军杜威府”,掌管义鸾司和皇帝的仪仗、侍卫。洪武十五年(1382),亲军杜威府、义鸾司被裁撤,改为锦衣卫。锦衣卫作为皇帝卫队的军事组织,主要职能是“指挥护卫、巡查、逮捕”。其首领称为锦衣卫司令,一般由天皇的亲信武将担任,直接向天皇负责。你可以逮捕任何人,包括皇室成员,并举行秘密审判。

为了加强中央集权统治,朱元璋专门命他掌管刑狱,赋予他巡查、逮捕的权力,并设立镇督署,从事侦察、逮捕、审讯等工作。他们还参与了收集军事情报和抗敌将领的工作,如在万历朝鲜战争中收集了大量日军的军事情报。洪武二十年(1387),朱元璋为太子朱标继承大一统铺平了道路。朱元璋下令焚烧锦衣卫的刑具,被关押的犯人被移送司法部审判。同时下令所有内外狱均由三律司审判,并废除锦衣卫。明朝成祖年间,恢复了锦衣卫,由北镇副使处理圣旨。下一代,锦衣卫一直存在。一直持续到1661年,南明帝李咏的锦衣卫让掌管锦衣卫的马继祥和任子相信自己是被水之咒杀死的,可以说是290年历史的正式终结。清朝入关后,依然设置锦衣卫,沿袭明朝的制度。顺治二年(1645),改名栾义伟。清朝的锦衣卫只存在了一年。

“巡捕”是锦衣卫区别于历代其他卫队的特色。锦衣卫负责调查刑事案件,包括南镇、北镇的府署,其中北镇府署是洪武十五年增设的,专司皇帝决定的案件。成化元年,加北镇复司封诏,使所有刑狱不必关本卫。北镇浮石有自己的圣旨监狱,可以不经过普通司法机构,自行逮捕、拷问、处决。南北镇府司下有五个护卫。将帅称为千户、百户、将军旗、小旗,普通士兵称为校尉、力士。

张婷要把触怒皇帝的大臣拖出午门,用棍子打他。负责执行死刑的官员是锦衣卫队长,负责执行死刑的太监是简。接待工作人员的官员被剥去官服,绑上草绳,蹲在地上。他们收了80棍子,每5棍子处决一个队长,16人。行刑队长以太监的表情和动作作为其杖重的依据:如果太监的脚张开,被害者还能留一条命;如果太监的脚趾并拢,受害者就会被杀死在杖下。明朝有500多次,50多个大臣被棍棒打死。

锦衣卫作为皇帝的贴身护卫,为了保证皇帝的安全,必须防患于未然。于是他们不时外出打探可能威胁皇权、危害朝廷的行为和言论,逮捕审问嫌疑人。他们的任务是由皇帝特许的,并逐渐演变成军事代理人的职能。

由于锦衣卫直接受皇帝管辖,朝鲜的其他官员根本不能干涉他们,从而使锦衣卫能够处理涉及法院官员的重大案件,并直接提交给皇帝。所以朝鲜官方更怕锦衣卫。然而,金逸玮的酷刑范围只针对官员和文人,所以他一般不审判和逮捕普通人。普通人的刑事、民事案件,只通过正常司法处理。

洪武时期,因为锦衣卫有违法虐囚的行为,朱元璋上书烧毁锦衣卫的刑具,废除其功能。明朝皇帝朱迪登基后,锦衣卫的所有权力都得到了恢复和加强。他设立北镇府署,专司“诏狱”,可以直接抓人拷问犯人,刑部、大理寺、都察院等司法机关无权过问。明宪宗成化年间,增设了北镇抚司的印章,将所有的罪犯监呈皇帝,使韦锦益的北镇抚司成为皇帝直接管辖的司法机构,权力达到了极致。

负责侦察抓捕的锦衣卫官校,名为“提气”。由于缺乏权力制约,他们指责罗志谋取功劳和奖励,不择手段地扩大涉案范围,造成了无数冤假错案。

再加上锦衣卫拥有特权,无形中使他们得以胡作非为,贪赃枉法,受到皇帝的“屏障”保护,造成社会混乱。所以,明朝在工厂守卫中的死亡,是间接造成明朝灭亡的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