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变法的内容

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以下五点:

1.第一,废除官衔俸禄世袭制,建立军衔制度。新法规定,凡是没有军事成就的旧贵族家庭,一律解除其贵族身份和官衔的世袭特权。

2.第二,废除“井田制”,奖励耕织。所谓“开荒为田,税赋平。”就是废除井田制,批地给民,承认土地私有,允许土地自由买卖,按土地多少征税。在此基础上重农织布,重农抑商。鼓励开垦,对三晋来秦的无地劳动力,给予土地和房屋,免除第三代劳动力。

3.第三,设县,实行补户并坐法。为了加强封建君主对全国的统治,废除分封制,将小乡、镇、村合并为31个县。各郡设县令、县官,由国王直接任免。这样,郡就成了君主直属的地方组织,从而加强了君主对地方的统治。为了加强对人民的控制。

第四,统一测量。新法规定了标准度量衡——桶、斗、重、秤、尺、尺。比如一把标准尺,今天一尺约0.23尺,一把标准尺,今天一升约0.2升。现在保存的“商鞅方胜”是一个标准的措施。

5.第五,明确法律。为了建立和维护封建统治秩序,商鞅根据李悝的《法经》制定了秦法,并公布于世,供全国遵守。商鞅变法是一场深刻而巨大的社会变革,对奴隶主贵族是毁灭性的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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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

春秋战国时期,封建制度崩溃,中央集权制度建立。这一时期,铁农具的使用和牛耕教的逐渐普及,导致了原来的国有土地所有制逐渐被私有土地所有制所取代,出现了地主和农民两个对立的阶级。

随着经济实力的增长,新兴的军事地主阶级要求相应的政治权利,引起了社会秩序的变化。所以有要求政治改革,发展封建经济,建立地主阶级统治的诉求。各国都掀起了变法运动,如魏国的李悝变法和楚国的吴起变法。

战国初期,井田制的崩溃,土地私有制的出现,秦国的税制改革都晚于其他六国,社会经济发展也落后于齐楚燕赵魏汉六国。为了增强秦国的实力,在诸侯国的霸权中处于有利地位,不被其他国家吞并,秦孝公引进人才,努力改革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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