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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唐代的两税法
    唐代的两税法

    内容1、中央根据财政支出定出的总税额,各地依照中央分配的数目向当地人户征收;?2、主户和客户,都编入现居州县的户籍,依照丁壮和财产的多少定出户等;3、两税分夏秋两次征收,夏税限六月纳毕,秋税十一月纳毕;?4、“租庸调”和一切杂捐、杂税全部取消,但丁额不废;?5、两税依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