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有真实记载的哪一位皇帝活的最久,活多少岁?


大越史记全书中对赵佗的记载

赵纪

武帝 在位七十一年,寿一百二十一岁。 (赵氏因秦衰乱,杀秦长吏,据有岭南之地,称帝,与汉抗衡,享国传祚,百年而后亡,亦英雄之主也。)姓赵,讳佗(汉真定人也),建都番禺(今在广东是也)。

1 甲午,元年。秦二世三年(公元前二0七年)

帝并有林邑、象郡之地,自立为南越王。

乙未,二年。西楚霸王元年、汉王刘邦元年(公元前二0六年)

1 是岁,秦亡。

丁酉,四年。楚项籍三年、汉刘邦三年(公元前二0四年)

1 冬,十月,晦,月食。

2 十一月,晦,日食。

戊戌,五年。楚项籍四年、汉刘邦四年(公元前二0三年)

1 秋,七月,有星孛于大角。

己亥,六年。汉高帝五年(公元前二0二年)

1 春,二月,汉王即皇帝位。是岁,西楚亡。

癸卯,十年。汉高帝九年(公元前一九八年)

1 帝令二使典主交趾、九真二郡。

乙巳,十二年。汉高帝十一年(公元前一九六年)

1 汉既定天下,闻帝亦己王越,因遣陆贾,往拜帝为南越王,授玺绶,剖符通使,使和集百粤,毋为寇灾。使者至,帝踞见贾。贾曰:“王本汉人,亲戚、坟墓皆在于汉。今反本俗,欲据于此,与汉抗衡为敌,岂不谬哉。且夫秦失其鹿,天下共逐之。惟汉帝宽仁受人,民皆乐从。起丰沛,先入关,据咸阳,攘除凶丑,五年之间,拨乱反正,平定四海,此非人力,殆天与也。汉帝闻王王此,常欲一决胜负,以百姓新劳苦,故罢之。遣使奉其印绶遗王,王宜郊迎谒,示其敬也。今既不然,备礼见之,可也。奈何,自恃百粤之众,慢易天子使者。天子闻之,发兵问罪,则王将如之何。”帝蹶然兴起曰:“居此日久,殊失礼义。”因问贾曰:“我与萧何,曹参孰贤?”曰:“王自贤。”又问:“我与汉帝孰贤?”贾曰:“汉帝继五帝三王之业,统理乎汉,人以亿万计,地方万里,物殷民富,政由一家,开辟以来未之有也。今王,众不过十万,杂处山海间,譬如汉一郡也,何乃比于汉。”帝笑曰:“吾恨不起于彼,何远不若汉。”贾默然色沮。乃留贾居数月,曰:“越中无足与语。至生来,令我日闻所不闻。”赐贾槖中装直千金。及贾归,复赐千金(槖中装,谓以珠宝装里入囊槖中)。

丙午,十三年。汉高帝十二年(公元前一九五年)

1 夏,四月,汉帝崩。

庚戌,十七年。汉惠帝盈四年(公元前一九一年)

1 夏,汉立原庙于渭北。

癸丑,二十年。汉惠帝七年(公元前一八八年)

1 春,正月,朔,日食。

2 夏,五月,日食,既。

3 秋,八月,汉帝崩。

乙卯,二十二年。汉高后吕雉二年(公元前一八六年)

1 夏,六月,晦,日食。

丁巳,二十四年。汉高后四年(公元前一八四年)

1 汉禁南越关市鉄器。帝曰:“高帝立我,通使共器物。今高后听谗臣,别异汉越器物。此必长沙王计,欲倚汉威德,图我国而并王之,自为功也。”

戊午,二十五年。汉高后五年(公元前一八三年)

1 春,帝即皇帝位,发兵攻长沙,败数郡而还。

庚申,二十七年。汉高后七年(公元前一八一年)

1 汉使隆虑(音林闾)侯周灶击南越,以报长沙之役。会暑湿,大疫,遂罢兵。帝因此以兵威财物,招抚闽越,西瓯貉(即交趾、九真)皆从属焉。东西万余里,御黄屋左纛,称制与汉并。

辛酉,二十八年。汉高后八年(公元前一八0年)

1 秋,七月,高后崩,诸大臣迎立代王恒,是为文帝。

壬戌,二十九年。汉文帝恒元年(公元前一七九年)

1 汉帝为帝亲冢在真定者置守邑,岁时奉祀。召其昆弟为尊官,厚赐之。问宰相陈平,举可使越者。平言陆贾先帝时,曾使越,汉帝召贾为太中大夫,谒者一人为副使,往遗帝书,曰:“谨问,南越王甚苦心劳意。朕,高帝侧室之子也。弃外,奉藩于代。道里辽远,壅蔽朴愚,未尝致书。高皇帝弃群臣,孝惠皇帝即世,高后自临事,不幸有疾,诸吕擅权为变,不能独制,乃取他姓子,为孝惠皇帝嗣,赖宗庙之灵,功臣之力,诛之已毕。朕以王侯,吏以王书罢将军博阳侯。其亲昆弟在真定者,已遣人存问,修治先人冢。前日闻王发兵于边,为寇灾不止,长沙苦之,南郡尤甚。虽王之国,庸独利乎。必多杀士卒,伤良将吏,寡人之妻,孤人之子,独人父母,得一亡十,朕不忍为之也。朕欲定地犬牙之相制者,以问吏。吏曰:‘高皇帝所以界长沙者,王之地也。不得擅变焉。’今也得王之地,不足以为大,得王之财,不足以为富,服岭以南,王自治之,虽然王之号为帝,两帝并立,亡一乘之使以通其道,是争也。争而不让,仁者不为也。愿与王分弃前悪,终今以来通使如故。。故使陆贾往驰谕告王以朕本意,王亦受之,毋为灾矣。因以上褚五十衣,中褚三十衣,下褚二十衣遗王,愿王听乐消忧,存问邻国。”贾至,帝谢曰:“谨奉诏为藩王,长供职贡。”于是下诏曰:“朕闻两雄不俱立,两贤不并世。汉皇帝,贤天子。自今去帝制、黄屋、左纛。因为书称蛮夷大长,老夫臣佗昩死再拜上书皇帝陛下,老夫故越吏也,高帝赐玺绶,以为南越王。孝惠皇帝即位,义不忍绝,所赐老夫者甚厚。高后用事,别异华夷,出令曰:‘毋予南越金、鉄、田器、马、牛、羊、即予,予牡,毋予牝。’老夫处僻,马、牛、羊齿已长。自以祭祀不修,有死罪,使内使潘、中尉高、御史平凡三辈上书谢过,皆不反。又风闻老夫父母坟墓已坏削,兄弟宗族已诛泯,故吏相议曰:‘今内不得振于汉,外无以自高异于吴’,故更号为帝,自帝其国,非敢有害于天下。高皇后闻之大怒,削去南越之籍,使使不通。老夫窃疑长沙王谗谮,故发兵以伐其边。老夫处越四十年,于今抱孙焉。然夙兴夜寐,寝不安席,食不甘味,目不视靡蔓之色,耳不听钟鼓之音者,以不得事汉。今陛下幸哀怜,复故号,通使如故。老夫死,骨不朽,改号,不敢为帝矣。谨因使使者,献白璧一双,翠羽千尾,犀十座,紫贝五百,桂壸一器,生翠四十双,孔雀二双,昩死再拜,以闻皇帝陛下。”陆贾得书还报,汉帝大悦。自是南北交好弭兵,民得休息矣。

癸亥,三十年。汉文帝二年(公元前一七八年)

1 冬,十月,晦,日食。

甲子,三十一年。汉文帝三年(公元前一七七年)

1 冬,十月,晦,日食。

2 十一月,晦,日食。

辛巳,四十八年。汉文帝后元四年(公元前一六0年)

1 夏,四月,晦,日食。

甲申,五十一年。汉文帝后元七年(公元前一五七年)

1 夏,六月,汉帝崩,诏短丧。

2 秋,九月,有星孛于西方。

乙酉,五十二年。汉景帝启元年(公元前一五六年)

1 汉诏令郡国立太宗庙。

丙戌,五十三年。汉景帝二年(公元前一五五年)

1 冬,十一月,有星孛于西方。

丁亥,五十四年。汉景帝三年(公元前一五四年)

1 春,正月,长星出西方。

2 是月,晦,日食。

戊子,五十五年。汉景帝四年(公元前一五三年)

1 冬,十月,晦,日食。

癸巳,六十年。汉景帝中元二年(公元前一四八年)

1 夏,四月,有星孛于西北。

2 秋,九月,晦,日食。

甲午,六十一年。汉景帝中元三年(公元前一四七年)

1 秋,九月,有星孛于西北。

2 是月,晦,日食。

乙未,六十二年。汉景帝中元四年(公元前一四六年)

1 冬,十月,晦,日食。

丁酉,六十四年。汉景帝中元六年(公元前一四四年)

1 秋,七月,晦,日食。

2 时,帝凡遣使如汉,则称王、朝请以比诸侯,于国内则从故号。

戊戌,六十五年。汉景帝后元元年(公元前一四三年)

1 秋,七月,晦,日食。

庚子,六十七年。汉景帝后元三年(公元前一四一年)

1 冬,十月,日月皆赤。

2 十二月,日如紫,五星逆行守太微,月贯天庭中(天庭即龙星、右角、太微、宫垣十星,在翌轸之地、天子之宫、五帝之座)。

3 春,正月,汉帝崩。

壬寅,六十九年。汉武帝彻建元二年(公元前一三九年)

1 春,正月,晦,日食。

2 夏,四月,有星如日,夜出。

癸卯,七十年。汉建元三年(公元前一三八年)

1 秋,七月,有星孛于西北。

2 九月,晦,日食。

甲辰,七十一年。汉建元四年(公元前一三七年)

1 帝崩,谥武。孙胡立(后陈朝封帝,为开天体道圣武神哲皇帝。)

黎文休曰:辽东微箕子不能成衣冠之俗,吴会非泰伯不能跻王霸之强。大舜,东夷人也,为五帝之英主。文王,西夷人也,为三代之贤君。则知善为国者,不限地之广狭,人之华夷,惟德是视也。赵武帝能开拓我越,而自帝其国,与汉抗衡,书称老夫,为我越倡始帝王之基业,其功可谓大矣。后之帝越者能法赵武,固安封圻,设立军国,交邻有道,守位以仁,则长保境土,北人不得复恣睢也(恣睢反目貌)。 史臣吴士连曰:传曰:有大德,必得其位,必得其名,必得其寿。帝何修而得此哉。亦曰德而已矣。观其答陆贾语,则英武之成,岂让汉高。及闻文帝为帝亲冢置守邑,岁时奉祀,及厚赐其昆弟,则又屈于汉。于是宗庙飨之,子孙保之,非以德耶。《易》曰:谦尊而光,卑而不可逾。帝其以之。

本文标签: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来源网络,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涉嫌抄袭侵权的内容, 请联系我们删除。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