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检察院的发展历史


天河区是广州市的新兴中心城区,特殊的区情使得该区的刑事案件发生率高,疑难案件层出不穷。创院以来,天河区检察院不辱使命,肩负法律监督的神圣职责,秉承“忠诚、公正、清廉、严明”的职业道德精神,立检为公,执法为民,打击犯罪,惩治腐败,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打造平安和谐天河作出了积极的贡献。20多年来,共决定、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19746人,向法院提起公诉17855人,成功起诉了广州市第一宗非法行医案、第一宗侵犯商业秘密案、“孙志刚”系列案、刘伟健等人非法传销案、首例劫持汽车案、首宗组织偷越国边境案等重大、疑难案件。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416件448人,先后立案侦查了广州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原局长伦小蕙受贿案、广东省公路管理局原副局长沈惠生受贿案、广东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系列贿赂案、广东省农业生产资料总公司总会计师蔡某某挪用公款案等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同时,认真履行诉讼监督职责,改进监督手段,提高监督质量,增强监督实效,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和刑事审判监督等各项监督工作稳步发展。

天河区检察院根据检察工作的特点和检察事业发展的需要,以“从严治检”为指导方针,以打造一流检察队伍为工作目标,坚持不懈地狠抓队伍建设。同时,繁荣检察文化,率先在全市基层检察院创办《天河检察年报》、《天河检察论坛》、《天河检察官》等内部刊物,打造天河检察文化品牌。从严治检和以人为本的管理,带出了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的检察队伍,20多年来,有25人次被评为国家、全国和全省检察机关先进个人,119人次获得市级先进个人称号,207人次被评为区级先进个人。

近年来,天河区检察院先后荣获广东省“五好检察院”、广东省先进检察院、全国先进检察院、广东省检察文化建设工作先进集体等光荣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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