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和中学是怎样产生的


小学

初等教育机构最早产生于十六世纪的德国,由城镇主办,教习实用知识和新教教义。十七世纪初,这种学校逐渐增多,成为实施义务教育的机构。欧洲各国和日本在资产阶级革命以后,也相继成立。现代学堂和教育制度是西方传教士和中国留日学生引入中国的。 19世纪末20世纪初,中国现代教育奠基人何子渊、丘逢甲等人开风气之先,排除顽固守旧势力的干扰,成功引入西学(美式教育),创办新式学校,将平民教育纳入满清朝庭的视野。清政府迫于形势压力,不得不对教育革新网开一面,于1905年末颁布新学制,废除科举制,并在全国范围内推广新式学堂,宣统元年(1909年),地方科举考试真正停止以后,西学逐渐成为学校教育的主要形式。 “小学堂”划分为初等小学堂和高等小学堂, 小学

国民政府于1915年改初等小学堂为国民学校,“以授以国民道德之基础及国民生活所必需之普通知识技能为本旨”。六岁入学,修业四年,毕业后视具体情况可升入高等小学校〔修业三年〕。另设预备学校,同国民学校、高等小学校平行,“以施以初等普通教育、预备升入中学为本旨”。国民学校分前期〔四年〕和后期〔三年〕。1922年,国民学校仍改为初等小学校,取消预备学校。1940年,国民政府实行所谓“管、教、养、卫一体”,规定各乡设中心国民学校(相当于中心小学),由乡长兼任乡壮丁队长和校长,各保设国民学校(相当于村小),校长由保长兼任。

中学

鸦片战争后,西方文明输入中国,开始有传教士来华创设学校作为传教的工具。随着教会学校在中国的设立,中国的何子渊、丘逢甲等有识之士纷纷集资或申请政府拨款办设学校。这其中有些学校就具有中学教育的性质,如“八年课程”改革后的京师同文馆、上海的广方言馆和福州的格致书院等。虽然当时学制未立,这些学校也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中学校,但作为一种中学教育的萌芽,则有必要对其内部行政组织作一考证。

随着时代的发展,教育也在进步。到了戊戌时期,我国教育从最初的“一段制”,发展为“二段制”。如1895年盛宣怀奏准设立天津中西学堂,分头等学堂(即外国所谓大学),二等学堂(即外国所谓小学堂),二等学堂头班毕业后,即升入头等学堂四班,其余以次递升。这是中国最早的分级学校,但仍无明确的“中学堂”之称。至1896年孙家鼎书《议覆开办京师大学堂折》时,也仍限于小学、大学两段,没有现代意义上的“中学”之称。 1896年盛宣怀奏办南洋公学,并分为外、中、上、师范四院,开始有了“三段”的形式,即中院相当于中学一级,这是我国中学教育之始。南洋公学于成立时,设总理一员,相当于今天的“校长”;总教习一员,执掌全校教务工作,相当于今天的教务长;另外还设有学监等职。如蔡元培在南洋公学时就担任总教习一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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