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哲学在史学史中的地位


一、“历史哲学”与“思辨的历史哲学”

所谓“历史哲学”(philosophy of history),简单地说,就是“关于历史的哲学”(philosophy about history)。但无论是作为一个概念,还是作为一门学科,“历史哲学”从来都是枝蔓丛生和复杂多维的。这在很大程度上是由“历史”和“哲学”这两个词的暧昧不清造成的。在不同的语言文化中,“历史”既指发生在人类身上的各种事件,也指有关这些事件的叙述或知识。而从观念史的角度看,单就“历史哲学”中的“哲学”一词来说,其内涵也经历了一个历史的嬗变过程。在《历史的观念》导论中,柯林武德(R.G.Collingwood)曾经对几种历史哲学中的“哲学”概念给出了不同的界定。其中,对黑格尔(Georg Wilhelm Friedrich Hegel)来说,“历史哲学”指的是“普遍历史或世界史”,而其中的“哲学”也就意味着“将世界作为一种整体来加以思考”。在19世纪的实证主义者看来,“历史哲学”乃是“发现那支配着各种事件(这些事件由历史学负责叙述)进程的一般规律”,而“哲学”在这里也就相当于“发现统一规律”。②

柯林武德自己则赋予“哲学”另一种不同的含义,那就是“反思”(reflection)。作为反思性的“哲学”,它既不是单单思考一个对象,也不是仅仅思考一种没有思想对象的思想,而是思考“有关”对象的思想,也就是思想与其对象或者主体与客体的关系。严格说来,“相关于对象的思想不是单纯的思想而是知识”,是主体对客体的认识。历史学家的任务是思考、认识和叙述过去本身,属于第一级的思想;而历史哲学家的职责则是思考历史学家是如何思考、认识和叙述过往事件的,因而是第二级的思想。③

可见,柯林武德的“历史哲学”关注的是历史知识何以可能的问题,是一种历史知识论。他有时也把这种历史哲学称为“历史思想的哲学科学”,研究的是“主观性历史”(history a parte subjecti),亦即“运行于历史学家头脑中并体现在其历史书写中的思维”。当然,历史认识论也同时指向一套以它为根据的历史学方法。因此,历史哲学也是一种历史学方法论,是一种“有关历史学方法的逻辑”。④这里的核心问题是:“历史学的根本性质、意义、目的和价值问题,亦即,历史学是什么?”⑤它涉及历史知识作为一门学科的真确性和有效性、历史知识在知识版图中的地位,以及历史学与其他学科的关系问题。历史学的根本性质是解决其他方法论问题的前提和条件。后来,沃尔什(W.H.Walsh)将这种反思性的历史认识论称为“批判的或分析的历史哲学”。⑥

总之,由于时代和语境的变迁,加之“哲学”一词的歧义多变,“历史哲学”往往具有多重面向或内涵。但依据“历史”这个词的两种基本含义,“历史哲学”通常指向两个不同的方向:一是对于历史事件进程的概观,二是对于历史思维过程的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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