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第一个说「恶法也是法」?

英国法学家、分析学派创始人奥斯汀·约翰(1790-1859)首先提出了这一论点。他认为法律(实在法)是由制裁支持或威胁的强制性秩序。法律和道德无关,或者至少两者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即使法律是不道德的或不公正的,只要是合法制定的,它仍然应该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