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山东行政区划简介

民国时期山东的行政区划:

1911 10 6月10日,辛亥革命推翻清朝,建立中华民国。

孙中山于1912年1月1日在南京就任临时大总统,并向海内外公布,称为中华民国元年。

当年2月,袁世凯窃国,民国临时迁都北京。

这一时期山东的行政区划沿用晚清旧制,分为3省10州、3直隶州、8州96县。

到1913(民国二年)1,北京* * *废除清朝的府州,但继续使用道制,分为省、道、县三级。

山东由原来的冀东太武林路、伊彦曹集路、邓来青教路三条路改为戴北路、戴南路、济西路、胶东路四条路,* * *辖107县。

1914(民国三年)六月三日,内务府公布各省省名,改戴北路为济南路,戴南路为济宁路,绩溪路为东路,胶东路不变。

管辖范围包括:

济南路(位于黎城县)辖27个县,分别是黎城县、章丘县、邹平县、淄川县、常山县、桓台县(原名忻城县,1914左右改为溧水县,14年6月改为今名)和齐河。

集宁道(先设紫阳县,后设集宁县)辖25县,即集宁县、紫阳县(兖州县)、曲阜县、宁阳县、邹县、藤县、泗水县、汶上县、易县、金乡县、嘉祥县、鱼台县、蓝山县(后改为临猗县)、郯城县。

东林道(位于聊城县)辖29个县,分别是聊城县、堂邑县、博平县、茌平县、清平县、莘县、冠县、馆陶县、高唐县、恩县、临清县、武城县、夏津县、邱县、德新县、德平县、平原县、虞城县、德平县。

胶东道(位于烟台,浮山县)辖26个县,分别是浮山县、蓬莱县、黄县、栖霞县、肇源县、莱阳县、穆平县、文登县、容城县、海阳县、叶县、平度县、威县、昌邑县、交县、高密县、即墨县、宜都县、临淄县、广都县。

北伐后,1927年(民国16年),国民* * *,首都南京被废,省县两级保存。

1928年(民国十七年),发生在山东济南的“五·三惨案”在泰安成立,孙良诚任主席。“在就职前,石担任代理主席”并“于6月1日在泰安省宣誓就职”。

1929年(民国18年),省* * *驻地在济南复置,陈任省* * *主席。

同年,济南被定为城市,青岛被定为特别市。

1930年(民国19年),青岛特别市定为直辖市,阿哈瓦正式从英国收回。

当时全省管辖108个县。

1932年(民国二十一年),南京国民行政院颁布《行政督察署暂行条例》,规定省以下设立行政督察署,作为省政府的派出机构。

1936(民国25年),国家* * *发布《行政督察专员公署组织暂行条例》;同年,山东省* * *制定了《山东省按区设立行政督察办公室暂行规定》,将全省划分为12个行政督察区,每个区设一名专员兼任当地治安指挥长。

但当时只成立了济宁、菏泽、临沂三个专署。次年,在临清、惠民、聊城和穆平设立了四个行政督察处,包括第四区、第五区、第六区和第七区。

其余各区未建立,卢沟桥事变爆发。年底,省* * *流亡鲁西。

“七七事变”前,行政督察的七个办公室及其管辖范围如下:

第一区行政督察办公室,设在集宁县;领先济宁县、汶上县、东平县、嘉祥县、鱼台县、藤县、邹县、紫阳县、曲阜县、宁阳县等10个县。

第二区行政督察办公室,设在菏泽县;领先菏泽县、曹县、定陶县、成武县、单县、金乡县、巨野县、郓城县、鄄城县等9个县。

第三区行政督察办公室,设在临猗县;领先临猗县、沂水县、郯城县、易县、费县、莒县、日照县、蒙阴县等8个县。

第四区行政督察办公室,设在临清县;灵林清县、清平县、馆陶县、邱县、平原县、虞城县、齐河县、恩县、德县、高唐县、吕夏县、武城县、长清县等13个县。

第五区行政督察办公室,设在惠民县;主导惠民县、阳新县、宾县、商河县、庆城县、高远县、桓台县、常山县、邹平县。

第六区行政督察办公室,设在聊城县;主导聊城县、博平县、茌平县、堂邑县、冠县、朝城县、冠城县、蒲县、范县、寿章县、阳谷县、莘县等12个县。

第七区行政督察办公室,设在穆平县;主导穆平县、容城县、文登县、海阳县、浮山县。

其余县仍直接隶属于省。

行政监察专员办公室

1937“七七事变”后,日军继续南侵,不久占领济南。

韩复举不战而逃省城,沈鸿烈任山东省主席;省* * *也搬离济南,先后流亡曹县、东阿、惠民等地,后流亡沂水县东里店。

此时,* * *山东省* * *设立鲁西、鲁北、胶东三个行署,共分十七个行政督察区。从1938(民国二十七年)到1942(民国三十一年),各地区都设立了行政督察署。

第一行政监察区辖邹县、藤县、宁阳县、紫阳县、鱼台县5个县。

第二行政监察区辖济宁县、嘉祥县、巨野县、郓城县、寿章县、东平县、汶上县。

第三行政监察区辖临猗县、蒙阴县、莒县、日照县、沂水县。

第四行政监察区辖平原县、恩县、德县、虞城县、齐河县、长清县、邱县、高唐县、夏津县、武城县、临清县、清平县、馆陶县等13个县;

第五行政监察区辖无棣县、利津县、沾化县、乐陵县、德平县、临猗县、陵县等7个县。

第六行政监察区辖茌平县、博平县、堂邑县、冠县、阳谷县、莘县、潮城县、肥城县、平阴县、东阿县、聊城县等11县;

第七条行政监察区辖容城县、文登县、穆平县和浮山县:

第八行政监察区辖昌乐县、安丘县、宜都县、临朐县、威县。

第九条行政监察区辖栖霞县、蓬莱县、黄县、肇源县。

第十行政监察区辖宾县、阳新、惠民、商河、庆城、高远、桓台、常山、邹平县9个县。

第十一行政监察区辖曹县、金乡县、单县、成武县4个县。

第十二条行政监察区辖章丘县、黎城县、祁东县、济阳县、淄川县、博山县、台安县、莱芜县、新泰县、桓台县。

第十三条行政监察区辖海阳县、莱阳县、即墨县、平度县、叶县。

第十四行政监察区管辖蒲台县、博兴县、广饶县、寿光县、临淄县等5个县;

第十五条行政监察区,辖郯城县、黟县、费县、泗水县、曲阜县等五个县;

第十六行政监察区辖菏泽县、定陶县、范县、蒲县、管城县五个县。

第十七行政区辖昌邑县、交县、高密县、诸城县。

省* * *辖3个行政区,17个行政监察区,107个县。

行政监督区

1945年(民国三十四年),何思远任省主席时,撤销鲁西、鲁北、胶东三个行署,设立鲁北、鲁西北、鲁西、鲁南、鲁中、鲁东六个办事处。

路北是第一办公室,领导五区、十区、十四区三个行政督察办公室;鲁西北为第二办事处,领导第四区和第六区两个行政督察办事处;鲁西是第三办公室,领导二、十一、十六区三个行政督察办公室;路南是第四办公室,领导一区、三区、十五区三个行政督察办公室;鲁中是第五办公室,领导八区、十二区、十七区三个行政督察办公室;路东是第六办事处,领导第七区、第九区和第十三区的第三行政督察办事处。

同时,烟台行政区(隶属第七督察长办公室)、李广垦区(隶属第五督察长办公室)、临关秋特区(隶属第四督察长办公室)成立。

省* * *辖6个* * *局。

17个行政监督区,107个县,1个行政区,2个特区。

日本投降后,1946(民国三十五年)九月,济南被纳入第十二行政监察区,专员公署设在济南。

10年10月22日,何思远调任,王任省主席。

1947年(民国三十六年)3月至8月,王调整山东行政区划,撤销6个* * *办事处,设立鲁东、鲁西南两个行政公署。

鲁东行署辖第七、十三、十七区三个行政监察区;鲁西南行政公署辖一区、二区、三区、十一区、十六区五个行政监察区。

撤销9区和12区两个行政监察区,调整其他区的划分。

调整后的分区为:

紫阳县、曲阜县、邹县、藤县、泗水县、易县、鱼台县为第一行政监管区;

济宁县、嘉祥县、汶上县、东平县、巨野县、郓城县、寿章县为二级行政监管区;

郯城县、临猗县、沂水县、日照县、费县、莒县为第三行政监管区;

长清县、齐河县、平原县、虞城县、高唐县、邱县、馆陶县、临清县、武城县、德县、恩县、清平县、夏津县为第四行政监管区;

乐陵县、德平县、沾化县、陵县、临猗县、商河县、阳新县、无棣县、利津县、惠民县、宾县为第五行政监察区;

东阿县、平阴县、茌平县、阳谷县、冠县、朝城县、莘县、博平县、堂邑县、聊城县为第六行政监管区;

浮山县、海阳县、穆平县、容城县、文登县为第七行政监管区;

威县、昌乐县、安丘县、宜都县、临朐县、昌邑县为第八行政监管区;

黎城县、章丘县、淄川县、博山县、祁东县、常山县、济阳县、庆城县、邹平县、高远县、桓台县为第十行政监察区;

曹县、金乡县、单县、成武县为第十一行政监察区;

即墨县、莱阳县、黄县、蓬莱县、肇源县、栖霞县为第十三个行政监察区;

寿光县、临淄县、广饶县、博兴县、蒲台县为第十四条行政监察区;

台安县、莱芜县、新泰县、宁阳县、肥城县、蒙阴县为第十五条行政监察区域;

菏泽县、蒲县、定陶县、管城县、范县为第十六条行政监察区域;

交县、高密县、平度县、诸城县、叶县为第十七条行政监察区域。

济南、烟台、威海是省辖市,还建立了林冠球政治局和李广垦区。

青岛是直辖市。

省* * *辖2个行政区,3个省辖市,15个行政监察区,107个县,1个政治局,1个垦区。

1948(民国三十七年)六月,撤销鲁东、鲁西南两个行署。

只剩下第一区,第二区,第三区,第四区,第五区,第八区,第十区,第十一区,第十四区,第十五区,第十六区,其他区都因为专员公署倒塌而死。

1948年9月24日,济南解放,山东省主席王被百姓活捉,* * *山东省崩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