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央统战部的历史演变
中国* * *产党在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形成后,建立了专门的统战工作机构。1937 12、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决定在国民党统治区武汉组织中国* * *代表团,负责与国民党的联系和谈判,这是最早的具有统战工作性质的组织。此后,一些中央机关和一些省委相继成立了统战部。1938年,中国* * *产党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各级党委临时组织的决定》规定,区级以上各级党委下设统战部。1939 65438+10月5日,中央书记处会议决定“组建中央统战部”,“由王明负责”。同年3月20日,中央书记处关于统战工作的指示要求,各局、省委、各专门委员会“没有统战部的应尽快成立”,各局、省委、各专门委员会“必须经常讨论和领导统战部的工作”。当时,统战部负责调查研究各党派、军队和少数民族的情况。
1943年3月,中共中央决定调整精简中央领导机构,中央政治局和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设在秘书处,主管中央统战部等几个部门的工作,刘少奇任书记。
1944年5月至1945年4月,中国* * *生产者党在延安召开六届七中全会,决定成立中央城市工作部,主要任务是领导敌占区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工作。中心城市工业部部长为彭真,副部长为刘晓和刘长生。抗日战争胜利后,城市各级部门停止工作。1946年底,中共中央决定恢复城市工作部。它的任务是“在中央委员会规定的方针下,讨论和管理蒋介石地区的一切工作(包括青年妇女和工人),并训练这方面的干部。部里分了党务、统战、农村、文教、顽军五组。”是部长,李是副部长。
1948年9月24日、26日,中共中央先后发电,决定“将中央城市工作部更名为中央统战部,管理国民党统治区工作、全国少数民族工作、政治统战工作、华侨工作和东部兄弟党联络工作”,并具体负责筹备新CPPCC的召开。李是中央统战部部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我国中央和地方政府以及一些企事业单位的党委继续建立了统战部。